關於發佈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2013年度考核結果的公告
近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38號,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環境保護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三峽辦、南水北調辦等部門,分別對松花江、淮河(含南水北調東線)、海河、遼河、黃河中上游、巢湖、滇池、三峽庫區及其上游、長江中下游重點流域25個省(區、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和《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情況進行了考核。考核結果已經國務院同意,現依據《考核辦法》的規定,予以公告。
總的來看,各省(區、市)不斷增強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採取積極措施,紮實推進《規劃》實施。截至2013年底,《規劃》治污工程項目已完成41.7%,水質考核斷面中有78.2%的斷面達標。淮河流域山東省、安徽省、江蘇省,海河流域山東省、內蒙古自治區,遼河流域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松花江流域吉林省,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流域貴州省、雲南省,黃河中上游流域河南省、青海省,長江中下游流域廣西壯族自治區、河南省、江蘇省、上海市、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西省考核結果為好。滇池流域雲南省考核結果為差。
《規劃》共確定428個考核斷面,2013年有15個因斷流不計入考核,實際考核斷面413個,其中達標斷面323個,佔78.2%,與上一年度相比基本保持穩定;不達標斷面90個,佔21.8%。長江中下游、淮河、遼河、松花江、海河、三峽庫區及其上游、黃河中上游、巢湖和滇池流域達標斷面比例分別為93.8%、93.3%、88.0%、79.4%、77.3%、75.5%、70.0%、58.3%和29.0%。
《規劃》共安排項目6844個,截至2013年底,已完成(含調試)項目2852個,佔41.7%,較上一年度增長14.8個百分點;在建1662個,佔24.3%;前期準備1235個,佔18.0%;未啟動1095個,佔16.0%。淮河、海河、長江中下游、遼河、黃河中上游、巢湖、松花江、滇池和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流域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完成率分別為56.3%、54.0%、49.1%、42.0%、37.0%、30.5%、30.4%、22.8%和16.5%。
重點流域污染治理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水環境形勢依然嚴峻,仍有17.2%的考核斷面為劣Ⅴ類斷面;總磷、氨氮等污染日益明顯,除松花江流域外,各流域均存在總磷超標的問題;治污項目資金渠道單一,部分地區項目進展緩慢,滇池、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流域項目完成率均不足30%。
下一步,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拓寬投資渠道,落實建設資金,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加強總磷污染控制,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實現治污效果。對未通過考核的滇池流域,環境保護部負責同志將約談昆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並責成昆明市人民政府暫停昆明市五華區、高新區、西山區、度假區4個區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2013年因未通過考核被限批的部分縣(區、市),通過積極整改落實,已達到解限要求,將予以解除限批。
環境保護部
2014年10月31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10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