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檢測機構技術規範》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和減少資質資格認可的有關要求,我部決定廢止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佈的《關於發佈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檢測機構技術規範的通知》(環發〔2005〕15號)。
特此公告。
環境保護部
2016年7月26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環境保護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7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