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63號)的要求和貫徹國務院關於強化飲用水安全的會議精神,加強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周邊環境保護和監測管理工作,特別是及時掌握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防止水源污染事故發生,現就加強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調查評估,摸清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基礎環境狀況。在2008-2010年度全國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及評估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調查、監測與評估範圍,及時掌握其水質及環境管理狀況和變化趨勢,為科學有序開展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奠定基礎。
二、加強污染防治,穩步改善分散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結合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科學確定水源保護範圍。針對調查評估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污染防治對策,重點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範圍及其周邊的工業及生活污染治理、農業源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修復等工作,切實削減污染物産生總量,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源水體。嚴厲打擊威脅水源水質安全的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開曝光查處結果。
三、加強應急預警,及時消除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威脅。編制分散式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為處理突發污染事件提供管理及技術儲備,有效防範風險。加強對可能影響水源安全的制藥、化工、造紙、冶煉等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建立風險源名錄,從源頭控制隱患。一旦發生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要迅速查清並切斷污染來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污染防控工作,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四、加強部門協調,提升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準。飲水安全保障是一個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各級政府的共同參與,是飲用水源安全保障的基本條件。要建立協同監管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及管理許可權,齊心協力做好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在條件允許的地區,推廣城鄉統一供水工作。充分利用“以獎促治”、“以獎代補”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等資金渠道,進一步加強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
五、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公眾參與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逐步公開分散式飲用水水源達標狀況,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及監督機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及網路等媒體普及有關知識,提高公眾飲水安全風險防範意識,共同參與水源地保護相關工作。
為加強對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我部組織編制了《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在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及管理工作中參考。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環保 分散式 飲用水 保護 通知
抄送: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