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環保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項目的通知
有關省(區、市)環保局(廳):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當前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精神,著力解決環保基礎能力薄弱現狀,經研究,現決定選擇一批符合條件的地市級、縣級環保機構,啟動建設監測執法業務用房。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範圍
中西部所有符合條件的地市級、縣級環保機構,建設監測執法業務用房(監測、執法機構合建)。
二、建設條件
申報建設監測執法業務用房的地市級、縣級環保機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設置的監測和執法機構。
2、現有監測執法業務用房不滿足《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和《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要求,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宜繼續使用。
3、人員編制達到《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和《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最低要求,且全部為行政事業編制。
4、監測和執法機構為全額財政撥款單位,經費保障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5、具備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計劃(優先支援已完成環評、可研審批及土地手續的項目)。
6、開展日常監測和執法工作,承擔國家、省級環保機構下達的監測和執法任務。
三、申報程式
各省級環保部門在對各地市、縣環保部門上報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的基礎上,統一編制項目申報材料。我部組織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編制投資計劃報國家發改委審批。
申報材料主要應包括申請報告、建設方案及機構、人員、經費保障等相關證明文件。其中,建設方案包括建設目標、依據、背景及現狀、建設規模、審批資訊、實施進度、資金籌措方案等。
四、申報時間
項目紙質和電子版申報材料各一式兩份于2008年12月18日前報送我部規劃財務司,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五、郵寄地址和聯繫人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投資處,郵編100035
Es-mail:touzichu_2004@yahoo.com.cn
聯繫人:張華平
聯繫電話:(010)66556126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題詞:環保 基建 申報 通知
抄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重要聲明:打捆申報視為無效申報.如**市有5個區,現該市以5個區或其中3個區打了個捆申報"**市區級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項目"則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