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報送2016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各地區環境噪聲管理水準,總結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經驗,促進聲環境品質全面改善,請你廳(局)按照《2016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編寫提綱》(見附件1),組織編寫2016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填寫《2016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數據表》(見附件2),同時上報省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聯繫人(見附件3),並於2017年2月24日前反饋,電子文檔發送至聯繫人郵箱。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大氣司 週游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汪赟
電話:(010)66556879,84943130
傳真:(010)66556879,84949063
郵箱:wangyun@cnemc.cn
附件:1.2016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編寫提綱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12月29日
抄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附件1
2016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編寫提綱
一、聲環境品質現狀,包括聲環境功能區達標情況、城市區域聲環境總體水準、道路交通噪聲現狀等。
二、2016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情況。
(一)地方發佈的噪聲污染防治法規標準和規章文件。
(二)環境噪聲污染投訴及處理。
1.噪聲投訴數量及辦結率,在總環境投訴中所佔比例,噪聲投訴熱點。
2.各級環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舉報熱線的噪聲污染投訴資訊共用機制建立情況,部門聯動情況。
3.環境噪聲投訴及處理典型案例。
(三)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
1.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情況:《地面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落實情況,包括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以下簡稱敏感區)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軌道等道路兩邊隔聲屏障建設,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城市市區鐵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建設情況;高鐵在城市市區內運作的噪聲控制情況;機場周邊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2.施工噪聲污染防治情況:施工噪聲超標排放行為查處情況;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情況,城市建築施工環保公告制度落實情況;限定施工作業時間及夜間施工審批情況;採用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對建築施工進行實時監督情況;鼓勵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情況等。
3.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情況:社會生活噪聲管理及查處情況,包括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加工、維修、餐飲、娛樂、健身、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噪聲污染;冷卻塔、電梯間、水泵房和空調器等配套服務設施造成的噪聲污染;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等;綠色護考工作情況。
4.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情況: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查處情況;敏感區內工業企業噪聲排放達標情況,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企業關停、搬遷和治理情況;鄉村地區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開展情況。
(四)噪聲排放源監督管理。
1.新建噪聲源的基本資訊、環評和驗收情況及噪聲污染防治費用。
2.重點噪聲源監管情況:已確定的本地區交通、建築施工、社會生活和工業等領域的重點噪聲排放源單位數量及達標情況。
3.噪聲污染源限期治理數量及治理投資金額。
(五)城鄉聲環境品質管理。
1.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及調整情況: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及調整時間、覆蓋面積及佔總建成區面積比例;聲環境功能區是否在環保部門網站公開,是否在街道、社區明顯位置設置有聲環境功能區類別標識牌。
2.噪聲敏感區管理:是否明確敏感區範圍和管理措施;是否將室內聲環境檢測納入新建建築竣工環保驗收;是否實施建築聲環境品質狀況告知制度,聯合物業單位參與聲環境管理。
3.城市聲環境不達標區噪聲削減計劃制定及實施情況。
4.風景名勝區、自然防護區等地聲環境管理情況。
5.鄉村聲環境品質管理情況。
(六)開展評估檢查:各城市環保部門是否定期開展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評估,發佈噪聲污染防治報告;各省級環保部門是否每年組織相關部門對行政區域內城市聲環境品質、噪聲污染防治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向社會通報檢查結果。
(七)監管能力建設:聲環境品質監測網路建設情況,重點噪聲源自動監測情況,噪聲自動監測站點建設情況,人員情況。
(八)促進公眾參與:噪聲污染防治相關資訊宣傳,“6.5”環境日宣傳,噪聲違法曝光等。
(九)噪聲科研。
三、2016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經驗總結,側重城市噪聲管理工作經驗。已開展噪聲地圖工作的城市需要提供相關材料,包括開展時間、進展、範圍、應用情況,存在問題及相關建議。
四、環境噪聲監督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五、2017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