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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除內江市甜鬱紙業有限公司等3起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的通知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
按照我部《關於對四川省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等4起環境違法案掛牌督辦的通如》(環辦環監〔2016〕4號)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企業積極開展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掛牌督辦申請,我部組織對案件的整改情況進行核查,目前,內江市甜鬱紙業有限公司、隆昌新能源工業園、四川省川威集團下屬成渝釩鈦科技有限公司和內江市博威新宇化工有限公司3起環境違法案的整治基本達到督辦要求。
經研究,現決定對內江市甜鬱紙業有限公司、隆昌新能源工業園、四川省川威集團下屬成渝釩鈦科技有限公司和內江市博威新宇化工有限公司3起環境違法案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督查,督促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加大日常監管和監測力度,督促企業正常運作污染防治設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督促四川省川威集團下屬成渝釩鈦科技有限公司認真落實釩産品深加工生産線的建設,並在後續工程建設中嚴格執行環評及環保“三同時”制度。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9月26日
抄送:內江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