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7年第二期消耗臭氧層物質專題執法培訓班的通知
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環境保護廳(局):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切實提高消耗臭氧層物質執法檢查能力,根據《環境保護部2017年度培訓計劃》和2017年環境監察培訓工作安排,我部決定舉辦2017年第二期消耗臭氧層物質專題執法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及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7年11月6至8日(11月6日12:00後報到)。
(二)培訓地點:廣東省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員村西街5號大院,電話:18825083662、18926150437)。
二、培訓內容
《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解讀、中國保護臭氧層國際公約履約總體進展情況及生産消費管理現狀、消耗臭氧層物質非法生産使用執法監察要點與案例通報、消耗臭氧層物質製冷企業現場教學等內容。
三、培訓對象
請各相關省(區、市)環境執法機構安排熟悉相關業務的骨幹參加培訓,其中:省市環境監察執法機構業務骨幹1-2名,生産、使用消耗臭氧層物質企業所在地的地市級環境監察執法機構業務骨幹1-4名(具體單位及分配名額見附件1)。
四、有關要求
(一)請各有關省(區、市)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組織報名,報名錶(見附件2)于2017年10月23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發至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
(二)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參訓人員往返交通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培訓費(含食宿費)由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承擔。
(四)培訓班由我部環境監察局主辦,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承辦。
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杜志強、楊蕾
電話:(010)66556434、66556451
(二)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 李麗、陳濟濱
電話:(010)82268930、82268887
傳真:(010)82200523
電子信箱:li.li@mepfeco.org.cn
chen.jibin@mepfeco.org.cn
附件:1.培訓名額
2.培訓班報名錶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10月19日
抄送: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
附件1
培 訓 名 額
序 號 省 份 人數(人) 1 河 北 2 2 內蒙古 4 3 上 海 2 4 江 蘇 4 5 浙 江 6 6 安 徽 2 7 福 建 2 8 江 西 3 9 山 東 5 10 河 南 2 11 湖 北 2 12 廣 東 6 13 廣 西 3 14 重 慶 2 15 四 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