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8年第二期和第三期全國環境執法幹部崗位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切實提高環境執法人員職業素養和業務水準,整體提升環境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和能力,根據年度培訓計劃,我部決定舉辦2018年第二期和第三期全國環境執法幹部崗位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第二期:2018年6月24日至30日(24日全天報到,6月20日報名截止)。
第三期:2018年7月9日至15日(9日全天報到,7月3日報名截止)。
二、培訓地點
第二期:環境保護部北京會議與培訓基地(北京市海澱區北安河北口陽臺山路6號,電話010-58719700)。
第三期:國環北戴河環境技術交流中心(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鷹角路2號,電話0335-4041027)。
三、培訓對象
各省級環境執法機構幹部、地市級環境執法機構負責人和區縣級環境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第二期125人,第三期120人(名額分配表詳見附件1)。
四、培訓內容
環境執法案卷規範化、依法執法基本要求和環保法律法規、現場執法技巧、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現場檢查、污染源自動監控、環境行政處罰案例展評等。
五、有關要求
(一)請各省(區、市)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參加培訓人員,通過“全國環境監察隊伍管理系統”報名。
(二)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請參加培訓人員攜帶一寸免冠近照一張,報到時交會務組,考試合格後辦理培訓合格證書。
(四)參訓人員往返交通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培訓費(含食宿費)由我部承擔。
(五)培訓班由我部環境監察局主辦,部宣傳教育中心承辦。
(六)培訓班將開展環境行政處罰案例展評活動,報到時,相關省(區、市)各提交一份參訓人員參與辦理的環境執法案例材料(含完整卷宗),並將案例材料電子版(含完整卷宗掃描件)發送至jcjc@mee.gov.cn(第二期于6月20日前、第三期于7月3日前報送完畢,有關內容和格式要求見附件2)。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王輝 楊蕾
電話:(010)6655643466556451
(二)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中心劉東雷 胡天蓉
電話:(010)84630875
(三) 環境保護部北京會議與培訓基地劉紀元
電話:13683071512
(四)國環北戴河環境技術交流中心劉航
電話:13803387687
附件:1.培訓人員名額分配表
2.典型案例封面格式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6月12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