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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通報1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16-09-13 來源:人民網

2016-09-13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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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9月9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一年一度的中秋、國慶假期將至之際,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16起中央國家機關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要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堅決防止“四風”反彈。這16起典型案例包括:

  1.國家發改委基建物業管理中心原黨委書記、主任兼新華房地産開發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林向東,2013年至2014年多次違規組織公款吃喝,違規配備超標準公務用車且公車私用,使用兩處辦公用房且面積超標。其因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和降低退休待遇處理。

  2.國家民委中央民族幹部學院副院長、總會計師、黨委委員兼國家民委招待所所長徐瑩,2014年6月至12月期間,5次組織、參加在中央民族幹部學院進行的超標準公款宴請,受到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同案人員國家民委財務司巡視員王玉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中央民族幹部學院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巴莫阿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國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司長田聯剛,2014年11月參加教材審定會期間組織超標準公款宴請,且違規提供煙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國家民委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室(民族問題研究中心)副主任張謀,2014年12月參加理論研究會期間組織超標準公款宴請,且違規提供酒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財政部中國財政學會縣級財政經濟研究專業委員會(下稱縣級專委會)副主任委員賈傑,2015年8月參加縣級專委會在滿洲裏舉辦的研討會期間,違規參加公款旅遊活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級專委會主任委員賈康對研討會期間發生違規公款旅遊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核安全設備監管技術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梁士彪,2015年3月違規同意為中心部分工作人員發放獎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原院長李曉江,2012年至2015年同意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開工建設樓堂館所改造工程,以及同意超標準改建領導辦公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理事長徐惠琴,2014年8月在得知協會違規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後,未予制止糾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原巡視員楊遂周,2015年7月借赴內蒙古調研之機到赤峰公款旅遊,2015年11月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到海南旅遊,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4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其因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0.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李萬甫,2014年至2015年在開展黨支部活動、黨日活動中違規要求、接受地方單位的接待安排,違規收受土特産、入住酒店套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1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廣告協會黨支部書記、秘書長楊洪豐,2015年9月至12月先後3次到某私營企業設立的內部餐飲包廂接受吃請及宴請他人,費用均由該私營企業承擔。楊洪豐因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2.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王虹,2015年1月在率團赴阿根廷和阿聯酋開展公務考察期間,未經正式批准前往巴西瑪瑙斯,參觀當地旅遊景點並用公款報銷。其因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醫藥報社原黨委書記、社長、總編輯方賢業,2013年至2015年同意以“績效工資”等名義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為報社職工發放過節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4.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副秘書長蔡國楓,2013年至2015年擔任中國國際展覽中心集團公司(下稱中展集團)總裁期間,在按月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同時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同意為中展集團黨委委員、財務總監徐強購買超標準公務用車,違規組織公款宴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徐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中展集團紀委書記鄭世鈞未對本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作出提醒、提出糾正,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5.中國紅十字總會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原黨支部書記、主任洪俊嶺,現任副主任(主持工作)高東英,以及原副主任劉靜湖,2013年至2015年同意以手機充值卡、圖書卡、過節費、全勤獎、勞務費等名義為職工發放各類津補貼以及超額發放第13個月工資。高東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洪俊嶺、劉靜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6.國家糧食局調控司黨支部書記、司長周冠華,2013年春節違規收受業務關聯單位有關人員贈送的購物卡、加油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黨員幹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顧,在黨的十八大後、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後,仍然我行我素,頂風違紀,受到了嚴肅處理,教訓深刻。中央國家機關廣大黨員要引以為戒,不折不扣、毫不鬆懈地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斷增強遵規守紀意識,嚴於律己,嚴守黨紀,切實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於心、外化于行。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以實際行動&&踐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通報要求,中秋、國慶假期將近,中央國家機關各級黨組織要從通報的違紀違規案件中汲取教訓,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教育提醒,堅決杜絕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購物卡土特産、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發生;各級紀檢組織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準確把握並運用“四種形態”,對不收手不知止、明知故犯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且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強化警醒和不敢的氛圍。要密切關注“四風”的新動向、新表現,搜尋改頭換面、隱形變異的違紀違規問題,形成越往後執紀越嚴態勢。對履職不到位的要堅決問責,嚴肅追究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的監督責任,真正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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