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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公約》締約方第七次審議會議召開 劉華率團出席並作中國履約報告

2017-04-05 來源:中國環境報

2017-04-05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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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環境報訊 3月27日,《核安全公約》締約方第七次審議會議在奧地利維也納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開幕,來自80個締約方共計900多名代表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將持續兩周,第一週審議各締約方國家履約報告,第二周對審議情況進行總結併發布大會報告和主席報告。

  此次會議是《維也納核安全宣言》通過後召開的第一次審議會議,也是福島核事故6年後各締約方總結事故經驗教訓、開展深入討論交流的平臺。

  3月31日,大會審議中國國家履約報告。中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國家核安全局局長)劉華作為中國政府全權代表率團出席了會議審議活動,向大會報告中國履約進展,並回答各方提問。

  劉華指出,自上次審議會議以來,中國核安全監管工作取得顯著成績,核電運作機組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記錄,一些重點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核安全法》已經過全國人大一讀,“十二五”核安全規劃得到有效執行,“十三五”核安全規劃已經獲批。中國發佈了《核安全文化政策聲明》,編制了《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管理體系手冊》,建設了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中國積極參加國際原子能機構、經合組織核能署框架下的相關活動,深化與有關國家和區域組織的合作,分享核安全監管經驗和良好實踐。

  與會各方充分肯定中國在上一個履約週期內取得的各項成績,一致認為相關工作完全滿足《維也納核安全宣言》所述三條原則的要求,國際原子能機構《福島第一核電站總幹事的報告》的內容在中國核安全監管工作中均得以充分體現。會議認為,中國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社交媒體和網路、及時修訂併發布《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編制《福島核事故後核電廠改進行動通用技術要求》並有效應用、組建核應急快速支援隊伍、建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完全一致的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建立核電廠國內同行評議體系以及利用全範圍模擬機模擬嚴重事故等七個方面可作為良好業績,值得在國際同行中推廣應用。

  《核安全公約》締約方審議會議每三年召開一次,旨在審議各締約方在履約週期內的核安全改進。通過同行評議,推動締約方經驗反饋和共用,進一步加強核安全國際合作,實現全球核安全水準的提升。

  會議期間,劉華會見了美國核管制委員會主席克裏斯汀·斯溫尼基並共同簽署了《中國國家核安全局與美國核管會關於西屋AP1000核反應爐核安全合作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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