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記者謝佳瀝12月5日北京報道 生態環境部近日發佈《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製造》等五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進一步完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範固定污染源源強核算工作。
五項標準包括《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製造》《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石油煉製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冶煉》和《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電鍍》,規定了相關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的基本原則、內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製造》適用於採用浮法、延壓等工藝製造的平板玻璃以及電子玻璃工業太陽能電池玻璃生産過程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煉焦化學工業》適用於備煤、煉焦、焦處理等生産過程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石油煉製工業》適用於石油煉製工業主體生産裝置、公用和輔助設施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的源強核算。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冶煉》適用於銅、鋁、鉛等有色金屬冶煉生産過程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電鍍》適用於含電鍍、化學鍍等的電鍍工業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金屬酸洗、拋光等過程可參照執行。
根據公告,五項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