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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多地予以督查激勵 衡水、深圳、渭南等地獲中央財政年度污染防治資金獎勵

2019-05-15 來源:中國環境報

2019-05-15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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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環境報記者高楠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通報,對2018年落實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持續擴大內需、推進高水準開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取得明顯成效的24個省(區、市)、80個市(州)、120個縣(市、區、旗)等予以督查激勵。

  其中,多項激勵措施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例如,對於環境治理工程項目推進快,重點區域大氣、重點流域水環境品質明顯改善的地方,包括河北省衡水市、廣東省深圳市、海南省海口市、陜西省渭南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2019年中央財政年度污染防治資金下達後,要由有關省(區)統籌中央財政切塊下達的資金,安排一定的比例給予獎勵。

  再如,對於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推進力度大、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明顯的地方,包括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貴州省、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要在安排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時適當傾斜,各予以5000萬元資金獎勵,用於河長制湖長制及河湖管理保護工作。

  此外,對於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明顯的地方,包括天津市西青區、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山西省介休市、上海市崇明區、浙江省龍泉市、福建省永春縣等,通報要求,2019年在中央財政分配年度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時,各給予2000萬元激勵支援,主要用於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相關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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