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立江蘇鹽城濱海港區臨時性海洋傾倒區等3個臨時性海洋傾倒區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為滿足有關海域疏浚物的傾廢需求,自即日起設立鹽城濱海港區、湛江港區和揭陽前瞻南3個臨時性海洋傾倒區,具體資訊如下:
一、鹽城濱海港區臨時性海洋傾倒區,以120°22′36.079〃E、34°22′59.144〃N,120°22′36.394〃E、34°22′26.715〃N,120°23'15.504〃E、34°22′26.672〃N,120°23'15.190〃E、34°22′59.319〃N四點圍成的矩形區域,面積1平方公里,用於處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疏浚物。
二、湛江港區臨時性海洋傾倒區,以110°46′07〃E、20°55′04〃N,110°47′40〃E、20°55′04〃N,110°47′40〃E、20°50′20〃N,110°45′29〃E、20°50′20〃N,110°45′29〃E、20°51′52〃N,110°46′07〃E、20°51′52〃N六點圍成的區域,面積22.6平方公里,用於處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疏浚物。
三、揭陽前瞻南臨時性海洋傾倒區,以116°24′45〃E、22°45′00〃N為中心,半徑1公里所圍成的區域,面積3.14平方公里,用於處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19年9月9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9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