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求《污染場地地下水修復技術導則(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場地開發利用過程中的地下水環境管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規範污染場地地下水的修復,我部決定制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污染場地地下水修復技術導則》。目前,編制單位已完成標準徵求意見稿。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修訂工作管理規定,現將該標準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説明印送你們,請研究提出意見,並於2019年2月20日前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反饋我部,逾期未反饋的請允許按無意見處理。標準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説明可在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檢索查閱。
聯 係 人: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李明路 熊燕娜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遞區號:100035
電子郵箱:dixiashuichu@mee.gov.cn
電話:(010)66103212 56500675
傳真:(010)56500656(傳真)
附件: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1
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1.科技部辦公廳
2.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4.水利部辦公廳
5.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6.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
7.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8.清華大學
9.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10.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11.中國地質調查局
12.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
13.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14.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15.環境發展中心
16.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
17.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18.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19.環境規劃院
20.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21.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
22.中國環境科學學會
23.中國環境保護産業協會
24.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
25.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26.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27.北京建工環境修復股份有限公司
28.北京高能時代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9.中科鼎實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30.博川環境修復(北京)有限公司
31.寶航環境修復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