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第三十九期全國生態環境法制崗位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法制工作人員業務水準,增強依法行政能力,根據生態環境部2019年度培訓計劃安排,我部決定舉辦第三十九期全國生態環境法制崗位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9年4月8日至12日(8日報到,12日返程)。
二、培訓地點
中共紹興市委黨校。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陽明路8號。
三、培訓內容
(一)環境立法最新進展;
(二)環境行政復議與應訴;
(三)環境公益訴訟;
(四)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辦理相關司法文件;
(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等。
四、培訓對象
縣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法制機構工作人員(優先考慮縣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法制機構工作人員),每省(區、市)1-4人。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組織本地區參加培訓人員報名,並於2019年3月22日前將報名回執傳真至紹興市生態環境局。
(二)培訓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交通費由參加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承擔。
(三)培訓安排接站(機),也可自行前往培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乘車路線見報名回執)。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莫潔芳
電話:(0575)88093542 18606751667
傳真:(0575)85135430
(二)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楊丹鈺 楊愛珍
電話:(010)66556614 18858585256
(010)66556962 13683062184
傳真:(010)66556654
附件:報名回執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3月7日
抄送:紹興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