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除山西省大同市新榮區污水處理廠等17家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通知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8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8〕770號),對你省嚴重超標的大同市新榮區污水處理廠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開展整改,並於近期向我部提交了關於解除該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查驗相關材料,並核實自動監控數據,同意對大同市新榮區污水處理廠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管理,督促排污單位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7日
抄送:大同市人民政府。
關於解除固陽縣金山鎮生活污水處理站等5家單位掛牌督辦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18年8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8〕770號),對你區嚴重超標的包頭市固陽縣金山鎮生活污水處理站、包頭市加通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通遼市環亞水務科技有限公司寶龍山分公司、烏海市黃河工貿集團千里山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錫林郭勒盟東烏旗廣廈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排污單位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開展整改,並於近期向我部提交了關於解除以上5家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查驗相關材料,並核實自動監控數據,同意對以上5家排污單位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管理,督促排污單位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7日
抄送:包頭市、通遼市、烏海市人民政府,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關於解除大連清本再生水有限公司等3家單位掛牌督辦的通知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8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8〕770號),對你省嚴重超標的大連清本再生水有限公司、鞍山盛盟煤氣化有限公司、營口北控(大石橋)水務發展有限公司等3家排污單位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開展整改,並於近期向我部提交了關於解除以上3家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查驗相關材料,並核實自動監控數據,同意對以上3家排污單位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管理,督促排污單位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7日
抄送:大連市、鞍山市、營口市人民政府。
關於解除德清縣新市樂安污水處理廠等3家單位掛牌督辦的通知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8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8〕770號),對你省嚴重超標的湖州市德清縣新市樂安污水處理廠、湖州南潯和孚污水處理廠、嘉興市嘉善縣大地污水處理工程有限公司姚莊污水處理廠等3家排污單位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開展整改,並於近期向我部提交了關於解除以上3家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查驗相關材料,並核實自動監控數據,同意對以上3家排污單位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管理,督促排污單位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7日
抄送:湖州市、嘉興市人民政府。
關於解除烏魯木齊河東威立雅水務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掛牌督辦的通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18年8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8〕770號),對你區嚴重超標的烏魯木齊河東威立雅水務有限公司、哈密市污水處理廠、哈密市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熱電分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瑪納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州新疆騰博熱力公司等5家排污單位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開展整改,並於近期向我部提交了關於解除以上5家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查驗相關材料,並核實自動監控數據,同意對以上5家排污單位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管理,督促排污單位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7日
抄送:烏魯木齊市、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