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醫療廢水監督性監測採樣頻次和分析方法等有關問題的復函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你廳《關於明確醫療廢水監督性監測採樣頻次和分析方法等有關問題的請示》(粵環報〔2019〕27號)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一、根據我部《關於在環境監測工作中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問題的復函》(環函〔2010〕90號)和《關於火電廠氮氧化物監測方法有關問題的復函》(環科函〔2015〕3號)的相關內容,新發佈的環境監測方法標準與排放標準指定的監測方法不同,但適用範圍相同的,原則上也可用於該污染物的監測。但根據《水質總大腸菌群和糞大腸菌群的測定 紙片快速法》(HJ 755-2015)(以下簡稱紙片快速法)編制説明,在測定糞大腸菌群時,紙片快速法與多管發酵法的測定結果有顯著性差異。但與多管發酵法相比,紙片快速法具有所需時間短、操作簡便、檢測結果受人員影響小等優點,且測定結果具有相關性,故在測定醫療機構排水中糞大腸菌群時,紙片快速法可作為參考方法。
二、《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排污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現場即時採樣,監測結果可以作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標的證據。”《關於環境保護部門現場檢查中排污監測方法問題的解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7年第16號)規定:“環保部門在對排污單位進行監督性檢查時,可以環保工作人員現場即時採樣或監測的結果作為判定排污行為是否超標以及實施相關環境保護管理措施的依據。”據此,即時採樣監測結果可以作為行政執法依據。
三、《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範》(HJ/T 91-2002)規定:“排污單位如有污水處理設施並能正常運轉使污水能穩定排放,則污染物排放曲線比較平穩,監督監測可以採暫態樣”。據此,在滿足上述要求後,暫態樣可用於監督性監測。
特此函覆。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5月19日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