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基礎澆築第一罐混凝土前準備情況核安全檢查報告》的函
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對你公司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基礎澆築第一罐混凝土前準備情況進行了例行核安全檢查。
現將檢查報告印發給你公司,請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核安全管理要求,確保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建造品質。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社會公開)
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基礎
澆築第一罐混凝土前準備情況核安全檢查報告
檢查單位:國家核安全局
受檢單位: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
檢查日期: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
一、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三)《核電廠廠址選擇安全規定》;
(四)《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
(五)《核電廠品質保證安全規定》;
(六)國家核安全局批准或認可的文件。
二、檢查內容
(一)核島基坑負挖等前期施工監督檢查遺留問題處理情況;
(二)核島施工組織、施工計劃等施工管理條件準備情況;
(三)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條件準備情況;
(四)核島澆築第一罐混凝土(FCD)前現場準備情況;
(五)設計與建造階段品質保證大綱實施情況;
(六)經驗反饋體系的建立情況和運轉狀況。
三、檢查活動
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國家核安全局組織檢查組對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核島FCD前準備情況進行了核安全檢查(檢查組人員名單見附件1)。檢查組聽取了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運單位)關於三澳核電廠2號機組項目總體概況、品質保證體系運轉情況、核安全文化建設與管理提升、經驗反饋體系運轉、核島FCD前準備情況等方面的彙報。
在聽取彙報的基礎上,檢查組分別對2號機組核島地基前期施工遺留問題處理情況、施工管理條件準備情況、技術條件準備情況、核島FCD前現場準備情況、品質保證體系運轉情況、經驗反饋體系運轉情況的相關文件進行抽查,對2號機組核島筏基、原材料存儲場地、混凝土實驗室、混凝土攪拌站等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並與有關管理和技術人員進行了訪談。營運單位及相關單位(受檢單位人員名單見附件2)對檢查給予了積極配合,檢查達到了預期目的。
四、檢查情況
營運單位為2號機組核島FCD配備了相關人員,混凝土生産及核島基礎澆築準備工作正在按計劃開展。2號機組核島FCD前的設計文件齊全,制定了大體積混凝土澆築等施工方案。2號機組核島地基前期施工遺留問題已處理完成。2號機組核島基坑負挖、核島基礎墊層混凝土施工、邊坡支護完畢;鋼筋綁扎、埋件安裝和模板支設等工作按計劃實施;汽車泵、混凝土罐車、振搗棒等工器具和原材料等正在按計劃準備。核島基坑驗槽例行核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管理要求已全部整改落實。2號機組各建設單位均已建立經驗反饋運作體系,並組織開展了經驗反饋體系及運轉情況的檢查評估和改進,經驗反饋體系運轉基本正常。
五、檢查結論和整改要求
結合本次檢查情況,檢查組共提出八項整改要求。
(一)針對監理單位人員配備不足、部分溫度感測器尚未安裝、部分施工設備尚未入場及調試、混凝土澆築現場模擬演練尚未開展等問題,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核島FCD前按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合格人員,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及模擬演練工作。
(二)針對用於大體積混凝土參數監測的應變計未開展溫度參數校準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核島FCD前完成校準工作,確保應變計性能符合要求。
(三)針對2號機組反應堆廠房筏基模板施工方案中整體穩固性分析不完整、養護棚施工方案中澆築區域描述不準確、應急預案計劃時間未包絡實際實施時間等問題,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核島FCD前按照規範要求完善相關方案,確保滿足2號機組核島FCD施工要求。
(四)針對《預鋪反粘高分子防水卷材檢測報告》中防水材料“不透水性”的檢測結果與標準要求不一致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核島FCD前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檢測,確保防水材料滿足標準要求。
(五)針對《技術規格書—1.03一般混凝土》中C25及以下混凝土中粗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塊含量要求不符合《建設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相關規定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2號機組核島FCD前排查已澆築相關混凝土的粗骨料,並對技術規格書進行升版,確保混凝土粗骨料品質滿足標準要求。
(六)針對設計變更文件未向監理單位分發、施工單位未按正式渠道向供應商發送變更後採購技術規格書等問題,營運單位應加強文件分發管理控制,規範文件分發渠道,確保相關技術要求得到有效落實。
(七)針對2號機組反應堆廠房筏基鋼筋、模板安裝檢驗批驗收的原始記錄未有專業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以及缺少預埋件安裝驗收原始記錄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加強施工記錄管理工作,確保記錄文件完整有效。
(八)針對C20混凝土的配合比試驗報告中抗拉、抗壓強度試驗結果未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要求即投入使用的問題,營運單位應規範對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報告的技術審查,確保混凝土品質,深入開展原因分析,並在2號機組核島FCD前將相關報告提交我局。
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要求,營運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並將改進措施和落實情況按要求和承諾的時間提交國家核安全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附件:1.檢查組人員名單
2.受檢單位人員名單
抄送: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