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閱讀推薦
關於批准《福建福清核電廠5、6號機組調試大綱(A/2版)》的通知
福建福清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懇請批准福建福清核電廠5、6號機組調試大綱(A/2版)的請示》(福核發〔2019〕125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福建福清核電廠5、6號機組調試大綱(A/2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在福建福清核電廠5、6號機組的調試過程中應嚴格執行該大綱,保證大綱實施的有效性,確保調試的安全和品質。調試過程中如發生重大異常,應及時向我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19年4月8日
抄送: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4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