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FCTC10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有效期延續的通知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你院《關於FCTC10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延續申請的請示》(中輻院科計發〔2019〕56號)收悉。
根據《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我局審查了你院提交的申請材料,認為你院設計的FCTC10運輸容器滿足我國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決定向你院頒發延續後的FCTC10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內容如下。
一、單位名稱: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二、單位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學府街102號。
三、法定代表人:劉群。
四、設計安全分析報告版次:C版 修訂1。
五、運輸容器類型:B(U)型;Ⅲ級(黃)。
六、設計批准編號:CN/046/B(U)-96(NNSA)。
七、放射性內容物特性:工業輻照用特殊形式Co-60放射源,最大裝載活度不超過6.66×103TBq。
八、設計説明:FCTC10運輸容器由遮罩容器、運輸托架和吊籃組成,在運輸時還必須安裝防護罩進行人員熱防護,主體結構材料為06Cr19Ni10,總品質為5028kg,最大外部尺寸為1360mm×1360mm×1554mm。
九、操作要求:運輸容器必須按照安全分析報告的規定進行放射源的裝載準備、裝載和卸載。
十、運輸方式:道路、鐵路、水路。
十一、使用環境溫度:-40℃~+38℃。
十二、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
十三、本批准書不免除托運人遵守貨包途經或抵達國政府任何要求的責任。本批准書不免除托運人遵守國家其他有關運輸法規要求的責任。
國家核安全局
2019年8月1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機械科學研究總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8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