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頒發奧地利ANDRITZ AG等13家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境外單位註冊登記確認書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進口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我局對奧地利ANDRITZ AG等13家單位(見附件1)註冊登記確認書有效期屆滿重新註冊登記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查,認為上述13家單位符合註冊登記的相關條件,決定准予註冊登記,並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境外單位註冊登記確認書》(見附件2)。
各註冊登記單位應嚴格按照註冊登記確認書規定的範圍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確保産品品質,並接受我局監督檢查和安全檢驗。
附件:1.註冊登記申請單位名單
國家核安全局
2019年8月1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能源局,華北、華東、華南、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國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8月14日印發
附件1:
註冊登記申請單位名單
1.奧地利 ANDRITZ AG
2.德國 Tyco Electronics Raychem GmbH
3.德國 Wepuko Pahnke GmbH
4.德國 Mirion Technologies(MGPI H&B)GmbH
5.法國 CLEXTRAL S.A.S
6.法國 Manoir Pitres
7.法國 REGULATEURS GEORGIN
8.南韓 Samshin Limited
9.美國 Swagelok Company
10.日本齒輪工業株式會社
11.德國 Armaturenfabrik Franz Schneider GmbH + Co.KG
12.法國 Weir Power & Industrial France
13.義大利 Forge Monchieri S.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