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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紅沿河核電廠1&2號機組運作技術規範(18個月換料)(4版)》及《紅沿河核電廠3&4號機組運作技術規範(5版)》的通知
遼寧紅沿河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提請審查〈紅沿河核電廠1&2號機組運作技術規範(18個月換料)(4版)〉及〈紅沿河核電廠3&4號機組運作技術規範(5版)〉的請示》(遼紅核〔2018〕79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提交的《紅沿河核電廠1&2號機組運作技術規範(18個月換料)(4版)》及《紅沿河核電廠3&4號機組運作技術規範(5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應嚴格遵守我局批准的運作技術規範,確保紅沿河核電廠1、2、3、4號機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19年9月11日
抄送: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9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