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紅沿河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提請審查〈紅沿河核電廠5、6號機組調試大綱〉(B版,送審稿)的請示》(遼紅核〔2020〕45號)和《關於呈報〈紅沿河核電廠5、6號機組調試大綱〉(B版,報批稿)的函》(遼紅核函〔2020〕174號)收悉。
你公司在紅沿河核電廠5、6號機組的調試過程中應嚴格執行該大綱,保證大綱實施的有效性,確保調試的品質。調試過程中如發生重大異常,應及時向我局和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2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