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東特高壓站配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國家電網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北京東特高壓站配套500kV輸變電工程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國家電網科〔2017〕63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2015年7月,我部以《關於北京東特高壓站配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15〕160號)批復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工程包括擴建1000千伏北京東特高壓變電站,新建順義~太平雙回500千伏線路破口接入北京東特高壓站線路。
因工程路徑發生變化,導致新增的電磁和聲環境敏感目標超過原數量的30%。根據《輸變電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輻射〔2016〕84號),該變動屬重大變動。
在落實工程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後,工程變動部分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及運作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控制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工程變動部分周圍區域的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應給出警示和防護指示標誌。
(二)確保工程變動部分周圍區域噪聲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3096-2008)相應功能區要求,防止噪聲擾民。
(三)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北京市、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局)以及平谷區、順義區、廊坊市環境保護局,並接受其監督檢查。
四、其他要求仍按環審〔2015〕160號文件執行。
環境保護部
2018年1月25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局),平谷區、順義區、廊坊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國家電網公司華北分部,瀋陽綠恒環境諮詢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8年1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