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核沽源鈾業有限責任公司複雜鉬礦氧壓浸出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中國鈾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查中核沽源鈾業有限責任公司600t/d複雜鉬礦氧壓浸出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鈾發〔2018〕55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河北省張家口市中核沽源鈾業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在現有水冶廠旁新建氧壓浸出車間和配套生産設施,改造後與上游的礦漿濃密系統和下游的礦漿過濾分離系統可實現銜接,礦石的開採、破碎以及浸出液的處理均利用原有設施。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後,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項目建設和運作過程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工作。施工場地應採取灑水、圍擋等防塵措施,建築施工廢物等應集中堆放和處置。
(二)工藝廢水經處理後迴圈使用,不得外排。
(三)按照有關標準和本報告表中的監測方案做好環境監測工作,並按規定及時提交環境監測報告。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後,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後,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産。
四、我部委託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協同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環境影響報告表分送我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並按照規定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1月11日
抄送: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核沽源鈾業有限責任公司,中核第四研究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