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你委《關於審批黃河下游引黃涵閘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黃規計〔2019〕26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擬對黃河下游現狀自流引水能力不足的47座引黃涵閘進行改建,其中河南省境內18座,山東省境內29座。工程任務為恢復涵閘的自流引水能力,解決3月至6月用水高峰期難以引水的問題,改善黃河下游兩岸及相關地區灌溉、城鎮生活、工業及生態用水條件。本次涵閘改建方式均為拆除重建,其中45座涵閘為原址重建,其餘2座為移址重建。重建後各涵閘設計引水流量6立方米/秒至240立方米/秒,其中45座涵閘改建後維持原設計流量,2座改建後引水能力較現狀設計能力有所降低。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拆除、重建閘室及上、下游連接段,更換閘門、啟閉機等金屬結構設備和電氣設備等。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黃河流域綜合規劃》要求。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主要生態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一)水資源影響及主要保護措施。上世紀90年代,黃河下游連續多年發生斷流,各引黃涵閘也存在超量引水現象。近年來,隨著黃河水量實施統一調度,實現了黃河下游20年不斷流;2017年至2019年,擬改建下游涵閘實際引水量未超過用水計劃。工程實施後,調度運作方式與現狀相比不發生變化,仍納入流域水量統一調度中,但仍存在超量引水破壞河道生態的風險。
切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在深入開展黃河下游用水需求分析的基礎上,以嚴格保障河道生態流量作為剛性約束,深挖受水區節水潛力,進一步論證壓減擬改建涵閘的引水能力和引水規模的可行性,維護河流生態系統健康。嚴格落實流域水量統一調度,結合河道及河口生態需水,進一步優化工程取用水調度方案和引水過程。在根據流域水量統一調度原則制定年、月、旬水量調度方案時,將水量分配細化到各涵閘,禁止超指標、超計劃違規引水。落實對擬改建涵閘引水流量、水量的監控、監測及遠端控制措施,提高涵閘精細化管理水準。
(二)水環境影響及主要保護措施。擬改建的老田庵閘及馬渡閘位於鄭州市黃河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工程施工期廢水和生活污水若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將造成一定不利影響。應採取嚴格的施工期水環境保護措施,處理後的廢水綜合利用,禁止排入河道。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內設置施工營地、取棄土場等,馬渡閘、老田庵閘施工期生活污水採取一體化設備處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做到污水零排放。加強施工期水質監測,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不對取用水造成影響。
(三)生態影響及主要保護措施。工程施工將臨時佔用和破壞部分陸生植被,施工可能對鳥類、魚類等造成驚擾和傷害。工程臨近黃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佔用部分黃河鄭州段黃河鯉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黃河魯豫交界段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工程施工將對其造成一定影響。應加強施工管理,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減少對動植物的傷害及其生境的佔用和擾動。對發現的珍稀保護動植物及時採取保護措施。優化施工工期,避讓重點保護鳥類11月至次年3月的越冬期。加強鳥類監測,若發現保護鳥類,及時停止施工;在馬渡閘、趙口閘、高村閘靠河一側設置隔聲屏障,進一步降低對鳥類的影響。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及時對臨時佔地、棄渣場等施工跡地進行生態修復或復耕。涉水施工嚴格避讓水産資源保護區的特別保護期,在保護期外涉水施工需採取驅魚措施。在引水口門設置攔魚設施,引水前採取驅魚措施;落實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水生生境修復與增殖放流措施。長期對黃河下游河道濕地、河口三角洲濕地開展監測工作,開展生態調度及濕地演變研究,根據監測及研究成果優化調整水量調度方案。
(四)其他環境影響及主要措施。施工期産生的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對環境敏感目標及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採取揚塵、噪聲等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三、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你委應建立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在開展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時,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並進一步優化和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四、我部委託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華東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和河南省、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委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述部門及焦作市、鄭州市、新鄉市、濮陽市、菏澤市、泰安市、聊城市、德州市、濟南市、淄博市、濱州市、東營市生態環境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河南省、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焦作市、鄭州市、新鄉市、濮陽市、菏澤市、泰安市、聊城市、德州市、濟南市、淄博市、濱州市、東營市生態環境局,山東黃河河務局工程建設中心、河南黃河河務局工程建設中心,河南江河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華東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2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