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東營港25萬噸級原油進口泊位及配套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山東民達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東營港25萬噸級原油進口泊位及配套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民達文〔2019〕04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擬在山東省東營市東北距東營港岸線約70公里處的渤海海域建設2座25萬噸級單點係泊泊位,配套建設1座增壓平臺、3條總長78.8公里的海底輸油管道(包括2座單點係泊泊位至增壓平臺海底管道各1條,長度分別為2.4公里和3.5公里,增壓平臺至登陸點海底管道1條,長度72.9公里)。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工程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施工期船舶機艙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運回陸地處理。清管試壓水依託陸上油庫的事故池和配套污水管線輸送至東營港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在依託的相關工程未正常投運前,本工程不得先期投運。運營期增壓平臺含油污水運回陸地處理,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海。生活垃圾和生産垃圾應分類收集運回陸地處理。
(二)優化管道設計,加強日常巡檢。單點系統輸油軟管採用雙層防護結構並設置快速切斷閥,管道安裝泄漏檢測系統,在管道連接水下管匯、登離增壓平臺、登陸點和進庫區等處設緊急切斷閥,沿線設置警示標牌,並利用無人機加強巡查,定期開展管道變形、懸空、裂紋等檢測。
(三)加強海上溢油應急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制定和完善突發事件環境應急預案,並與當地政府、海事部門、東營港區等應急預案做好銜接,聯合社會應急資源有效防範和應對環境風險。
(四)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海域施工作業範圍,近岸段管道挖溝作業儘量選擇低潮時段,減輕懸浮物影響範圍和程度。海底管道埋設施工應避開所在海域主要經濟魚類産卵盛期(5月至6月),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負責工程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0年2月1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2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