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橋東油田青東5塊新區産能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勝利油田石油開發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批橋東油田青東5塊新區産能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石開公司發〔2019〕4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建設內容包括1座人工島(填海面積8公頃)和1條8.472公里的進海路。人工島上布設66口井(油井47口、注水井19口)、注水系統、污油污水罐等生産設施。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工程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運營期環境管理,確保污染物的處理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含油生産水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不排海。
(二)加強注水作業管理,防止地質性溢油事故發生。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進行注水作業,實時監測井口的注水壓力和注水量。加強注入地層的地層壓力監測,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注水並採取有效措施,嚴禁超壓、超量注水。
(三)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山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山東海警局。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工程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0年2月1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2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