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核蒼南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懇請對〈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建造階段)〉進行審查的請示》(廣核蒼〔2020〕35號)、《關於懇請批復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的請示》(廣核蒼〔2020〕7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廠1、2號機組位於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霞關鎮三澳村,屬於新建工程,規劃建設兩台“華龍一號”融合技術核電機組及配套設施。
該項目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後,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要求,正常運作和假想事故情況下流出物排放和放射性影響滿足國家標準要求。因此,我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擬採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二、在工程建造階段及今後一個時期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執行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評價標準,落實噪聲、施工廢水、揚塵污染等防治措施和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加強施工場地環境管理,盡可能減小施工活動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二)海工工程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監測手段,盡可能減少施工對近岸海域海水水質的影響。
(三)積極推動本地區低水準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場的建設工作,滿足廢物長期處置需求。
(四)持續做好公眾宣傳和公眾參與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維護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四、我部委託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配合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2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