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港趙東作業分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趙東C-4區調整井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趙東C-4區CP2平臺建設24口調整井,其中生産井18口,注水井6口,全部為利用老井側鑽。計劃在C/D區塊ODA平臺增加生産定員26人,並對該平臺上的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同時對該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非油層水基鑽井液和鑽屑處理達標後排海。含油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機艙含油污水應運回陸地處理。含油生産水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不排海。生活垃圾和生産垃圾應分類收集運回陸地處理。
(二)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和良好的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注水作業管理,防範地質性溢油事故發生。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在注水過程中加強實時監測,杜絕超注超壓。
(四)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河北省漁業、海事部門和河北海警局。
(五)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鑽井液和鑽屑的排放速率,排放時間應避開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渤海灣核心區)特別保護期(4月25日-6月15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表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1年2月2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3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