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陜煤韓城礦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上報陜西韓城礦區王峰煤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韓城礦業司字〔2020〕30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陜西省渭南市的韓城市桑樹坪鎮,井田面積82.02平方公里,設計可採儲量2.96億噸、生産能力300萬噸/年、服務年限70.4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可採煤層為二疊係下統山西組2號煤層和3號煤層。工程採用斜、立井開拓,2號煤採用綜採一次採全高採煤工藝,3號煤採用長壁綜合機械化放頂煤採煤工藝,均採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井田劃分為兩個水準9個盤區,其中,首採區為一水準南一盤區,服務年限6.2年。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主斜井、副立井、回風立井、選煤廠、矸石井下充填系統等主體工程,瓦斯抽採、通風機房及供熱等公用工程,原煤倉、産品煤封閉儲煤場、輸煤棧橋等儲運工程,礦井水處理站及生活污水處理站等環保工程。産品煤依託已建成的礦區鐵路專用線外運,瓦斯綜合利用項目環評文件已單獨獲批。
該項目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韓城礦區總體規劃確定的新建礦井,總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19〕22號文件同意該項目産能置換方案及300萬噸/年的建設規模。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我部審批即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違法行為已查處。你公司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地下水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所産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區屬渭河兩側黃土臺垣農業區,井田內以灌叢、草叢植被為主,分佈有基本農田、二級國家公益林、居民點等。土壤侵蝕類型以中度和輕度風力、水力侵蝕為主。井田鄰近陜西韓城黃龍山褐馬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保護區內分佈有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褐馬雞。項目開採將形成沉陷區,對區域耕地、植被、居民生活環境以及部分區域生態系統等造成不利影響。
(二)水環境影響。井田內分佈有鑿開河黃河鯉-蘭州鲇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及韓城市盤河水庫水源地准保護區,項目實施將對地表河流造成不同程度影響。井田2號、3號煤層部分區域屬奧灰水帶壓開採突水臨界區,開採過程可能會對二疊係等含水層地下水、分散居民點水井以及局部區域農業灌溉用水造成不利影響。礦井水、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建設活動將産生揚塵、廢水、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運營期燃氣鍋爐排放的煙氣,原煤篩分破碎、貯存轉載等環節將産生揚塵污染,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區域污水下滲等可能會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通風機房、水泵房、矸石充填系統等産生的噪聲,可能會對聲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嚴控項目實施範圍,最大限度減輕對地表的擾動。按照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生態保護及修復方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當地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初期採取加強管護等措施確保修復成效,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嚴格落實“邊開採、邊修復”要求。按照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要求,重點做好基本農田和二級國家公益林的保護、恢復和補償,確保其功能不降低。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系統,實施跟蹤監測。鄰近陜西韓城黃龍山褐馬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區域開採前,應開展專題研究,切實掌握褐馬雞的活動範圍和開採區的關係,深入論證開採對保護區及其保護對象的影響,提出長期觀測、優化開採區域或方式等必要的對策措施,避免對保護區和其主要保護對象造成不利影響。
(二)落實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深入開展區域水文地質勘探工作,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原則,按要求留設防水煤岩柱,採取底板加固等措施,預防突水對奧陶係含水層造成不利影響,礦井生産用水不得取用地下水,原則上不得採用疏水降壓的採煤方法,切實保護奧灰水資源。制定地下水保護和應急方案,保障居民用水。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嚴格落實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落實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等區域防滲措施。
(三)落實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落實井田內已劃為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的鑿開河、盤河水庫水源地相關禁採要求,並留設足夠保護煤柱。工業場地新建礦井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礦井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後優先回用於項目,剩餘部分輸送至龍門鋼鐵公司作為生産用水,不外排。加快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外輸水管線建設,建成前項目不得正式投産;跟蹤監測礦井水水量、水質變化情況,根據不同開採階段和工作需要,適時優化礦井水處理工藝和綜合利用方案;建立足夠容量的事故池,加強相關設施運作維護,確保礦井水和生活污水等各類污(廢)水得到有效處理和全部綜合利用。
(四)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燃氣鍋爐採用低氮燃燒、煙氣再迴圈等措施,確保達標排放。原煤採用筒倉貯存,産品煤儲煤場、輸煤棧橋、矸石充填破碎系統全封閉,原煤破碎篩分、煤炭轉載、矸石卸載等産塵環節以及矸石臨時週轉場等産塵區域設置除塵器、採取噴霧灑水等抑塵措施。建設矸石井下管道運輸系統,減少汽車運輸排放。加快瓦斯電站建設,確保與本工程同步投運,嚴禁高濃度瓦斯排放。
(五)落實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敏感點聲環境品質達標。矸石井下充填系統應與礦井同步建設,並加強矸石充填系統的運作管理,確保矸石及時充填井下,儘量減少地面堆存。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市政部門處置,危險廢物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理,對蒸發結晶的雜鹽進行屬性鑒別,依法合規處置。建立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根據跟蹤監測結果,採取必要的優化保護措施。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首採區開採即將完成、後續採區開採前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並依法備案。
五、我部委託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以及渭南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委託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督促落實。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至上述單位,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1年4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渭南市生態環境局,中煤科工集團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部內抄送:執法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4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