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恩平15-1/10-2/15-2/20-4油田群聯合開發和恩平20-5油田開發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恩平15-1/10-2/15-2/20-4油田群聯合開發和恩平20-5油田開發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海油安〔2021〕345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擬新建1座EP15-1CEP中心處理平臺、1座EP20-4DPP鑽採生産平臺和EP10-2WHPA、EP20-5WHPA兩座無人井口平臺,共計布設95個井槽,本次鑽井62口(其中61口生産井、1口CO2回注井),分別對恩平15-1、10-2、15-2、20-4及20-5油田進行開發;新鋪設EP15-1CEP平臺至EP10-2WHPA平臺海底管道及海底電纜各1條,長度均為14.0公里;新鋪設EP15-1CEP平臺至EP20-4DPP平臺海底管道及海底電纜各1條,長度均為32.0公里;新鋪設EP20-4DPP平臺至EP20-5WHPA平臺海底管道及海底電纜各1條,長度均為11.1公里;新鋪設EP15-1CEP平臺至HYSY118FPSO海底管道1條,長度為42.2公里;擴建現有EP24-2DPP平臺和EP23-1DPP平臺生産水處理系統;對現有依託設施HYSY118FPSO進行適應性改造。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工程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油基鑽井液、含油量超過8%的水基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含油生産水、機艙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海。除符合要求的食品廢棄物外,其他生活垃圾、生産垃圾應分類收集運回陸地處理。
(二)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和良好的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鋪管作業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懸空。加強海底管道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強CO2回注作業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在回注過程中加強監測,合理設計鑽井液密度,提高鑽井液的防漏堵漏能力,防止CO2洩露。
(五)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修改完善恩平油田作業區溢油應急計劃,將本工程納入其中,並報我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珠江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珠江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廣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中國海警局直屬第三局。
(六)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電纜挖溝作業避開短尾大眼鯛南海北部産卵場、緋鯉類珠江口-粵西外海産卵場、黃鯛産卵場産卵盛期(1月及5月),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珠江南海局負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珠江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1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