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強化監督發現問題進行督辦的函(淄博)
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檢查組對你市博山區進行檢查,發現你市(區)在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散亂污”企業整治、VOCs綜合治理、揚塵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我部決定對在你市(區)現場監督發現的1個突出環境問題進行督辦(見附件)。
一、請你市(區)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我部已通過督辦問題清單(電子件)及時交辦你市(區),請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對一般性問題,立整立改;對需要時間進行整改的問題,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處。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如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三是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公開(網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請在我部公開督辦問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督辦問題清單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在20個工作日內,公開督辦問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適時組織對督辦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核查,對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發現問題比較突出的,將視情況採取約談、中央環保專項督察、追責問責等措施。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吳金龍、張洪彬
電話:(010)66103113、66103112
傳真:(010)66103111
郵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淄博市博山區督辦問題清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檢查組對你市高新區進行檢查,發現你市(區)在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散亂污”企業整治、VOCs綜合治理、揚塵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我部決定對在你市(區)現場監督發現的1個突出環境問題進行督辦(見附件)。
一、請你市(區)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我部已通過督辦問題清單(電子件)及時交辦你市(區),請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對一般性問題,立整立改;對需要時間進行整改的問題,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處。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如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三是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公開(網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請在我部公開督辦問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督辦問題清單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在20個工作日內,公開督辦問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適時組織對督辦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核查,對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發現問題比較突出的,將視情況採取約談、中央環保專項督察、追責問責等措施。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吳金龍、張洪彬
電話:(010)66103113、66103112
傳真:(010)66103111
郵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淄博市高新區督辦問題清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檢查組對你市經濟開發區進行檢查,發現你市(區)在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散亂污”企業整治、VOCs綜合治理、揚塵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我部決定對在你市(區)現場監督發現的1個突出環境問題進行督辦(見附件)。
一、請你市(區)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我部已通過督辦問題清單(電子件)及時交辦你市(區),請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對一般性問題,立整立改;對需要時間進行整改的問題,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處。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如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三是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公開(網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請在我部公開督辦問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督辦問題清單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在20個工作日內,公開督辦問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適時組織對督辦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核查,對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發現問題比較突出的,將視情況採取約談、中央環保專項督察、追責問責等措施。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吳金龍、張洪彬
電話:(010)66103113、66103112
傳真:(010)66103111
郵箱:dqqhdc@mee.gov.cn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檢查組對你市臨淄區進行檢查,發現你市(區)在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散亂污”企業整治、VOCs綜合治理、揚塵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我部決定對在你市(區)現場監督發現的3個突出環境問題進行督辦(見附件)。
一、請你市(區)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我部已通過督辦問題清單(電子件)及時交辦你市(區),請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對一般性問題,立整立改;對需要時間進行整改的問題,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處。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如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三是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公開(網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請在我部公開督辦問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督辦問題清單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在20個工作日內,公開督辦問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適時組織對督辦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核查,對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發現問題比較突出的,將視情況採取約談、中央環保專項督察、追責問責等措施。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吳金龍、張洪彬
電話:(010)66103113、66103112
傳真:(010)66103111
郵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淄博市臨淄區督辦問題清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檢查組對你市張店區進行檢查,發現你市(區)在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散亂污”企業整治、VOCs綜合治理、揚塵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我部決定對在你市(區)現場監督發現的1個突出環境問題進行督辦(見附件)。
一、請你市(區)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我部已通過督辦問題清單(電子件)及時交辦你市(區),請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對一般性問題,立整立改;對需要時間進行整改的問題,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處。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如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三是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公開(網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請在我部公開督辦問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督辦問題清單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在20個工作日內,公開督辦問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適時組織對督辦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核查,對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發現問題比較突出的,將視情況採取約談、中央環保專項督察、追責問責等措施。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吳金龍、張洪彬
電話:(010)66103113、66103112
傳真:(010)66103111
郵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淄博市張店區督辦問題清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至14日,我部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檢查組對你市淄川區進行檢查,發現你市(區)在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散亂污”企業整治、VOCs綜合治理、揚塵管控等方面,部分任務未按要求落實或存在其他環境違法問題,我部決定對在你市(區)現場監督發現的1個突出環境問題進行督辦(見附件)。
一、請你市(區)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限期整治。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我部已通過督辦問題清單(電子件)及時交辦你市(區),請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對一般性問題,立整立改;對需要時間進行整改的問題,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規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依法查處。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如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責任。三是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督辦問題清單將在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公開(網址http://www.mee.gov.cn/home/ztbd/rdzl/dqwrqhdc/)。請在我部公開督辦問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督辦問題清單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在20個工作日內,公開督辦問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我部將適時組織對督辦問題整改情況開展核查,對整改不力的和核查中新發現問題比較突出的,將視情況採取約談、中央環保專項督察、追責問責等措施。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吳金龍、張洪彬
電話:(010)66103113、66103112
傳真:(010)66103111
郵箱:dqqhdc@mee.gov.cn
附件:淄博市淄川區督辦問題清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環境保護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