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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4468號建議的答覆

2018-07-16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8-07-16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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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南等16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制定《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法》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職能部分答覆如下:
  正如你們所言,當前,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制度設計不斷完善,為制定一部系統、全面、綜合、協調的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法奠定了立法基礎。
  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要求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2018年5月,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要統籌兼顧、整體施策、多措並舉,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制度創新,強化制度執行,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為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增強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生態環保領域改革持續推進,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跨地區環保機構試點方案、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品質的意見、關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改革文件先後發佈實施。黨的十九大對深化機構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生態環境部和自然資源部,進一步優化調整生態環保和自然資源領域職能。 
  三、生態環保法律制度日益完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增加了新發展理念和生態文明的內容。截至目前,以憲法為統領,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已制定環保法律12件,資源保護與管理方面法律20余件。國務院制定生態環保行政法規30余件。我部制定環保部門規章95件,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地方性環保法規和規章近800件,國家和地方各類環境保護標準1800多件。我國還批准加入了50余項國際環境公約。此外,法律體系“綠色化”不斷推進。民法方面,2017年3月通過的民法總則,增設“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原則作為六大民法基本原則之一。侵權責任法專章規定了環境污染責任。商法方面,環境保護稅法及其配套條例已發佈實施。刑法方面,刑法第338條規定了污染環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修訂了《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訴訟法方面,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健全和完善了環境民事侵權訴訟、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環境行政公益訴訟等制度。
  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和生態環保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為制定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法提供了根本依據、實踐基礎和制度支援。我部贊同你們的建議,並將積極推動、配合立法機關做好研究論證工作。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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