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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931號建議的答覆

2020-11-05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11-05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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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文等4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將武水河納入珠江流域生態補償範疇支援加大武水河污染治理的建議”,由生態環境部會同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武水河是珠江水系北江的支流,發源於湖南省郴州市,有色金屬礦産資源豐富。受歷史礦産開發影響,武水河遺留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艱巨。你們提出的建議,對於做好武水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一、關於科學制定流域治理規劃
  流域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一直是國家關注的重點,2017年,原環境保護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對珠江等流域治理目標和方向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大力推進西江中游紅水河段及北江重金屬污染防治,嚴格防範涉重金屬風險。2018年,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關於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明確今後一段時期重金屬污染防控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指導湖南省編制重金屬污染防控實施方案,對重金屬污染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針對性治理措施和工作方案。
  目前,生態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正在開展包括珠江流域在內的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此次規劃編制要全過程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在水環境持續改善的基礎上,更加注重水生態保護修復,注重“人水和諧”,讓老百姓擁有更多生態環境獲得感和幸福感。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指導湖南省編制和實施重點流域“十四五”規劃,推動湖南省落實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關於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有關工作任務,積極協助研究解決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突出問題。
  二、關於建立跨界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工作,《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對開展流域生態保護補償作出決策部署,2016年12月,財政部、原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並對流域生態補償基準、方式、標準、建立聯防共治機制以及協議簽訂等進行了規範化設計,指導和推動新安江、九洲江、汀江-韓江、東江、引灤入津、赤水河、密雲水庫上游等流域陸續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上下游協同治理不斷強化,一批長期存在的環境問題得到解決,跨界斷面水質明顯改善。
  根據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確定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以地方為主的總體要求,我們積極引導地方政府簽訂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並適當安排資金予以支援獎勵。下一步,建議湖南省政府比照新安江流域等試點,先行與廣東省協調磋商,探索建立武水河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我們給予指導。待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後,中央財政支援相關省份積極申請防治資金獎勵,進一步協調推動兩省建立跨省流域合作機制,探索資金補償之外的其他多元化合作方式。
  三、關於加大武水河污染治理資金支援
  “十三五”以來,中央財政安排114.49億元,支援湖南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修復和治理、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土壤污染防治、農村環境整治及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等。其中,支援郴州市土壤污染防治項目28個,累計支援資金2.52億元;支援郴州市開展蘇仙區段河道水生態修復工程、北湖區西水河流域(北湖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等具體項目24個,累計支援資金2.46億元。
  中央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將進一步強化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在資金安排中充分落實資金安排與項目儲備情況掛鉤的要求。2020年4月,生態環境部聯合財政部印發《關於印發〈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0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地方完善項目儲備制度。根據《通知》要求,各省份根據財政部下達的預算指標,從中央儲備庫中擇優選擇項目,並按照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核準的項目清單統籌予以安排。建議郴州市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申報武水河流域綜合治理項目,爭取財政資金支援。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指導湖南省郴州市做好項目儲備,強化資金執行和績效管理,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撬動和引導作用,助力武水河流域高品質發展。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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