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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422號建議的答覆

2020-11-05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11-05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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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弟敏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大對珠江流域上游萬峰湖環境保護與發展扶持的建議”,由我部會同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萬峰湖水庫是雲貴高原的一顆璀璨明珠,是國家“西電東送”的重要能源基地、珠江三角洲重要水源供應地,生態和經濟功能突出。近年來,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指導貴州、雲南、廣西三省區(以下簡稱三省區),開展萬峰湖流域綜合治理,治理成效顯著,萬峰湖水質由2006年的劣Ⅴ類改善至目前的Ⅱ類。如您所説,推動跨區域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完善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促進區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是當前跨界水體治理保護的痛點和難點,需要我們在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過程中進一步推動解決。您提出的建議針對性很強,對支援萬峰湖生態環境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一、關於建立專門的萬峰湖管理機構
  近年來,為加強萬峰湖水環境治理,國家有關部門指導和支援三省區在強化萬峰湖流域協作共治方面做了大量探索。2011年,我部組織指導三省區環境保護部門簽署《萬峰湖庫區水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合作備忘錄》,建立萬峰湖庫區水環境保護協調機制;2016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又&&成立了滇黔桂粵跨省區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以上機制均對促進三省區協同治理萬峰湖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8年,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水利部將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等相關職責劃轉到我部,珠江水利委員會在所管轄的範圍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此外,新成立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珠江南海局),由生態環境部領導,同時接受水利部相關業務指導;珠江南海局負責組織編制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功能區劃,入河排污口設置的審查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流域水生態保護,組織開展流域生態環境監測,承擔流域生態環境執法、重大水污染糾紛調處、重特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
  下一步,我部將聯合水利部充分發揮珠江南海局生態環境監督管理作用,會同三省區和有關地市,協同推進水污染防治、資訊共用及聯防聯控,嚴厲打擊偷排亂排、非法養殖等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逐步實現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推動解決各地工作力度不一致、尺度不統一、溝通協調難度大等問題,努力為萬峰湖流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關於建立萬峰湖區域生態補償機制
  在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方面。自2008年國務院批准設立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以來,中央財政不斷擴大轉移支付補助範圍,提高轉移支付資金規模,對地方財政因限制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帶來的減收增支進行適當彌補,增強地方財政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全國已有800多個縣區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補助範圍,2020年中央財政下達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794.5億元,其中安排廣西29.22億元。目前,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範圍主要根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自然資源部正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修編等工作,財政部將及時把修編後的新增縣市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範圍,繼續加大轉移支付力度。
  在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方面。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鼓勵受益地區與保護生態地區、流域下游與上游通過資金補償、産業轉移等方式建立橫向補償關係。同年12月,財政部、原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由上下游地方政府自主協商確定,中央財政給予獎勵。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已先後推動汀江—韓江、九洲江、東江、新安江、赤水河等流域建立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此外,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計劃》,明確積極穩妥推進水權確權,合理確定區域取用水總量和權益,探索建立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到2020年初步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初步形成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政策環境。目前,發展改革委正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完善補償機制、創新補償模式、細化補償標準等。
  建議萬峰湖流域三省區結合自身實際需求,自主開展協商溝通,推動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我部將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根據機制建立情況予以對應的獎勵政策,推動萬峰湖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長效化、制度化。
  三、關於繼續加大萬峰湖環境治理資金投入
  近年來,我部配合財政部持續加大對三省區環境治理的資金支援力度,2020年,中央財政下達三省區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7.65億元,其中安排廣西3.46億元,資金採用因素法切塊下達。
  為指導各地更好的使用專項資金,我部先後印發《關於開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建設的通知》《關於開展“十三五”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治理保護項目儲備庫建設工作的通知》,指導地方積極謀劃環境治理重點工程項目,加強項目儲備,夯實項目實施基礎。為落實財政部《關於加強生態環保資金管理 推動建立項目儲備制度的通知》,2020年4月,我部聯合財政部印發《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0年)》,明確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污染防治資金支援的項目,均應納入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管理範圍,未入庫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資金支援;各省份根據財政部下達的預算指標,從水污染防治中央儲備庫中擇優選擇項目,並按照兩部門核準的項目清單統籌予以安排。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協調相關部門加大對相關省份生態環境治理的支援力度,指導萬峰湖周邊地市認真做好項目篩選和儲備工作,提升沿湖村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準。同時,我們將引導三省區借鑒浙江“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的經驗做法,以問題為導向,整體改善沿湖村寨生態環境品質,指導萬峰湖周邊打造地區示範樣板。
  四、關於給予萬峰湖區域産業發展資金支援
  萬峰湖庫區及周邊均屬於經濟欠發達地區,失地移民生活來源較為單一,迫切需要加快地方産業轉型升級,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雙贏。例如,廣西2018年全面整治網箱養殖後,移民收入斷崖式下降,部分地區出現養殖網箱、釣魚棚等水上浮動設施“回流”和反彈現象。2020年3月隆林、西林兩縣再次組織開展萬峰湖湖面清理工作,拆除網箱面積34.87萬平方米,拆除釣魚棚、浮房620間;同時依據地理環境,因地制宜,因戶施策,制定出臺産業扶持政策,鼓勵引導養殖戶發展特色林業、成立合作社,推廣生態養殖,參與旅遊開發等,實現群眾上岸轉産轉業、還湖於民。
  下一步,我部將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結合“十四五”相關規劃的編制,繼續支援萬峰湖區域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探索生態産品價值實現途徑,加快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議三省區可結合落實《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根據需要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因地制宜、系統謀劃,充分發揮萬峰湖的區位及資源稟賦優勢,依託國家相關政策,有序發展鄉村休閒旅遊、生態漁業、綠色種植業等,著力促進轉型升級,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實現更高層次、更高水準發展,讓沿湖群眾共用綠色、生態發展紅利。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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