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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廣州海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長期非法傾倒污泥

2018-10-19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8-10-19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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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就廣州市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管理問題開展下沉督察。督察發現,廣州海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滔公司)長期非法轉移傾倒污泥,甚至涉嫌合同詐騙、串通投標等犯罪行為,其母公司還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

  一、基本情況

  海滔公司是廣州市生活污泥主要處置企業,位於廣州增城區新塘鎮,屬於中滔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廣州新滔水質凈化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主要採用深度脫水和好氧發酵工藝將生活污泥綜合處置為有機營養土,用於林木種植、園林綠化和園藝等。2015年2月通過環保竣工驗收,並取得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

  2018年以來,群眾多次舉報海滔公司非法傾倒污泥以及當地主管部門監管不到位、查處不力等問題。為此,生態環境部組成督察組就群眾舉報問題開展專項督察,並針對查實問題,于2018年5月公開約談廣州市政府,並移交問題案卷,要求地方依紀依法實施問責,同時要求切實壓實責任,加強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行為。此後,廣州市政府責成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對海滔公司環境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偵查。2018年6月“回頭看”進駐廣東後,督察組將此案件作為重點進行督辦,切實督促地方查明問題,嚴厲打擊環境犯罪行為。

  二、主要問題

  (一)非法轉移傾倒污泥問題突出。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海滔公司接收約78.6萬噸污泥,擅自減少無害化處置工序,將其中約30萬噸含有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污泥簡易處理後,連同增城區永和河清淤工程中回收的4萬噸壓濾脫水污泥,除案發後庫存約3萬噸外,其餘污泥均被非法傾倒、填埋至廣東多個地市。現已查明其中約6.8萬噸污泥以每噸50至85元不等價格,被分批非法運至增城區一些建築工地和南沙區,以及東莞、中山市相關陸地、水域進行傾倒、填埋,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其他污泥去向仍正進一步追查中。

 

圖1 非法傾倒現場

  (二)騙取鉅額污泥處置費。海滔公司為騙取污泥處置費用,在明知企業實際處置能力僅為10萬噸/年的情況下,仍超量接受污泥。除此,為降低處置成本,該公司擅自減少無害化處置工序,從而騙取處置費7800余萬元。2016年以來,海滔公司還與增城區新塘、中新、石灘、荔城、永和以及龍門縣西林6家污水處理廠合謀,通過提供虛假的污泥處置數據,包括過磅單、GIS固廢系統虛假數據等,騙取地方財政補貼3700余萬元。

 

圖2 與企業簽訂的污泥處置合同

  (三)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海滔公司及其上級公司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多項違法犯罪行為。廣州市公安機關在中滔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新塘辦事處搜查發現,該公司涉嫌偽造龍門縣人民政府、龍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龍門縣環境保護局、增城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等國家機關印章,同時還發現涉嫌偽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新塘支行核算事項證明章和其他10多家單位印章。

圖3 涉嫌偽造的印章

  三、責任分析

  廣州市水務、環保等部門對全市重點污泥處置單位日常運作及污泥處置監管不力,對群眾投訴問題調查核實不夠,未經深入核實即認定群眾舉報不實,不作為、慢作為。廣州市增城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海滔公司非法傾倒污泥問題未引起足夠重視,沒有深入調查和及時查處,導致問題沒有得到及時解決。地方公安機關前期偵查不力,直至“回頭看”督察進駐後,才抽調精兵強將,對該案進行深入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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