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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要求進一步做好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

2018-10-23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8-10-23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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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2020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符合條件的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接受公眾參觀”要求,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結合各地執行《關於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的指導意見》情況,近日,生態環境部與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國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選擇至少1座環境監測設施、1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1座垃圾處理設施、1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或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鼓勵地級及以上城市有條件開放的四類設施全部開放。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底前,各省(區、市)四類設施開放城市的比例分別達到30%、70%、100%。

  按照分階段目標要求,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排水、環衛)部門應明確設施開放的必要條件和要求,結合當地設施單位情況,有序有效做好開放活動準備、實施、總結反饋階段的組織籌備工作,推動各類設施單位儘早達到開放要求,擇優選擇符合開放條件或開放基礎較好的設施單位面向公眾開放,同時全力做好組織保障工作,以促使公眾理解、支援、參與環保,激發公眾環境責任意識,推動形成崇尚生態文明、共建美麗中國的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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