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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工商部門整改做樣子違法銷售柴油問題依然十分突出

2018-12-08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8-12-08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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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1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山東省開展“回頭看”。通過對相關部門走訪問詢,並抽查有關企業,發現山東省物流運輸企業違規使用普通柴油或其他高硫分燃油問題依然十分突出,柴油貨車尾氣污染嚴重。

  一、基本情況

  《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禁止向汽車和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機動車用燃料。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指出,山東省以普通柴油替代車用柴油的情況較多,濱州等地市大量物流運輸企業違規使用普通柴油,尾氣污染問題突出。

  為此,山東省整改方案要求,杜絕違規使用普通柴油的情況,並明確由原省工商局負責部署推進相應整改工作。原省工商局于2018年8月1日上報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聲稱該問題完成整改並銷號。

  二、主要問題

  督察發現,原山東省工商局作為整改責任主體沒有認真履行整改職責,未就整改工作進行部署推進,整改任務目標完全落空,全省物流運輸企業違規使用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問題依然普遍存在。

  (一)違規售油無人管。督察組抽查3個地市的4家煉化公司,發現這些煉化公司違規大量向物流運輸企業銷售普通柴油或其他高硫分燃油,導致這些柴油大量替代車用柴油使用,污染嚴重。2018年,東營齊潤化工有限公司將3萬餘噸硫含量近2000mg/kg的常壓柴油售給物流運輸企業和加油站,墾利石化有限公司也將3萬餘噸硫含量2000-3000mg/kg的燃油售給相關物流運輸企業和加油站,硫含量最高超標約300倍。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以來,山東匯豐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將近40萬噸普通柴油銷往多家物流運輸企業,濰坊市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將5萬餘噸國Ⅳ和國Ⅴ的普通柴油售給物流運輸企業。現場抽查發現,物流運輸企業多數在自身停車場內私自安裝加油裝置,將所購違規油品自用,昌邑市盛宏物流有限公司甚至違法轉售其他社會車輛。

  (二)督察整改做樣子。原省工商局作為督察整改的責任主體,接受任務時服從安排,實際整改時做做樣子。督察反饋明確指出問題主要是煉化公司違法向物流運輸企業銷售普通柴油替代車用柴油使用,導致汽車尾氣污染。但原省工商局等部門整改時僅部署對加油站和成品油倉儲批發企業的檢查,沒有將煉化公司到物流運輸企業的黑色鏈條作為查處對象。整改工作指東打西,真正問題沒有觸及。另外,整改方案明確的目標是“強化日常監督管理,杜絕違規使用普通柴油”;但原省工商局擅自在銷號材料中將目標改為“針對加油站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此矇混過關,虛假銷號。

  (三)執法監管走過場。2017年以來,山東省各市共打擊取締非法加油點近2000家,但僅對涉案物流運輸企業進行了處罰,未能以此為線索追根溯源,對源頭煉化公司違規售油問題進行查處,煉化企業到物流運輸企業的黑色鏈條始終未被斬斷。

  一些煉化企業長期游離于監管之外,缺乏對法律的敬畏。2018年8月,生態環境部調研發現中國化工集團山東昌邑石化有限公司涉嫌違法生産銷售國Ⅳ普通柴油,但在進一步調查時,企業拒絕配合,不提供相關臺賬,並臨時編造相關記錄。“回頭看”進駐後,督察組再次現場檢查,要求企業提供儲運臺賬,企業依然拒絕提供,並繼續編造謊言,提供虛假材料,性質十分惡劣。

  對此,濰坊市查處不嚴不實,甚至試圖矇混過關。在督察組兩次督導後,查處工作依然走過場,在未調度企業生産記錄和儲運臺賬等關鍵證據的情況下,即採信企業説法,甚至未調閱生産記錄就作出該企業2018年未生産銷售國Ⅳ普通柴油的結論。直到督察組再次督導、進一步明確要求後才加大查處力度,發現該企業2018年實際以燃料油名義違規銷售國Ⅳ普通柴油4萬多噸。

  三、原因分析

  原山東省工商局不在整改落實中下功夫,反而在整改銷號上動腦筋,表面整改,虛假整改問題突出。

  山東省有關地市不敢動真碰硬,對違法銷售不合格油品的黑色鏈條整治不力,未能對油品來源追根溯源,未對煉化企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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