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生態環境部向媒體通報各地2019年1-2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執行情況,相關省、市、縣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
一、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情況
2019年1-2月,全國共下達處罰決定書14870份,罰款金額為11.92億元,案件平均罰款金額8.02萬元。
2019年1-2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五的省份為:廣東、河北、江蘇、山東、河南;行政處罰罰款金額排名前五的省份為:廣東、江蘇、山東、河南、河北。
2019年1-2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廣州市、衡水市、東莞市、成都市、佛山市、蘇州市、深圳市、臨沂市、中山市、南京市;行政處罰罰款金額排名前十的地市為:東莞市、廣州市、蘇州市、中山市、無錫市、深圳市、唐山市、臨沂市、佛山市、成都市。
2019年1-2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市、區)為:北京大興區、廣州白雲區、佛山順德區、廣州花都區、衡水阜城縣、廣州增城區、天津河東區、廣州番禺區、天津津南區、北京房山區、信陽息縣;行政處罰罰款金額排名前十的縣(市、區)為:南陽唐河縣、唐山古冶區、綏化北林區、佛山順德區、北京大興區、紹興諸暨市、泉州晉江市、天津河東區、深圳龍華區、湘西州花垣縣。
二、配套辦法執行情況
2019年1-2月,全國共查處五類案件1899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47件,罰款金額5934.04萬元;查封、扣押案件1112件;限産、停産案件221件;移送行政拘留384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35件。
2019年1-2月,案件數排名前五名的省份是廣東、河南、江蘇、安徽、河北。
2019年1-2月,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開封市、東莞市、臨沂市、深圳市、廣州市、西安市、湛江市、三門峽市、淮北市、阜陽市、滄州市、無錫市。
2019年1-2月,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市、區)為:湛江吳川市、東營河口區、淮北濉溪縣、濟南歷下區、無錫江陰市、滄州滄縣、北京朝陽區、呼和浩特和林縣、廣州白雲區、肇慶四會市、達州梁縣。
三、各地經驗做法
(一)轉變執法方式,強化服務意識
1.天津濱海新區開展“雙萬雙服”活動、開辦“環保技術超市”、建立環保專家庫,為企業提供困難幫扶和技術指導。
2.江蘇省開展“千名環保幹部與企業結對幫扶”活動,實現環保幹部與企業“一對一、結對子”,宣講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解決環境治理困難和問題。
3.寧波市開展“督政問企”、“入企問診、雙促雙提”活動,對企業採取“診療式”和“點穴式”執法,服務指導企業開展環境治理工作;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奉化分局成立“奉化環保議事廳”,對環境事件進行一月一議。
(二)創新制度建設,提供執法保障
1.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上海市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調查處理辦法》,為提高監測數據品質,查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提供有效支撐。
2.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與公安等部門聯合製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加強危險廢物全程監管實施方案》,聯合印發《固體廢物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辦理工作指引》,為遏制非法跨境轉移傾倒危險廢物,查處固體廢物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保障。
3.青海省生態環境廳起草完成《青海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成立青海省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環境損害訴訟需求提供有力幫助。
(三)開展專項行動,打擊違法行為
1.2018年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污染源線上監控專項行動,依法查處線上監控弄虛作假環境違法行為。
2.2019年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為專項行動,依法查處相關環境違法行為。
四、各地典型案例
公佈2019年1-2月典型案例3個,分別是廣東省四會市貞山街道黃家莊黃某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新疆華電吐魯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篡改偽造2×135MW發電項目煙氣線上監測數據案、嘉興匯通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案。(詳情附後)
附件1
2019年1-2月環保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區域分佈表
省份 |
處 罰 類 型 |
五類案件總數 |
|||||
按日連續處罰 |
查封、扣押 |
限産、停産 |
移送拘留 |
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 |
|||
案件數 |
金額/萬元 |
||||||
北京 |
0 |
0.00 |
27 |
0 |
3 |
0 |
30 |
天津 |
0 |
0.00 |
13 |
13 |
7 |
1 |
34 |
河北 |
12 |
1001.00 |
88 |
6 |
40 |
3 |
149 |
山西 |
1 |
1.00 |
36 |
13 |
8 |
1 |
59 |
內蒙古 |
1 |
400.00 |
27 |
1 |
2 |
1 |
32 |
遼寧 |
0 |
0.00 |
3 |
2 |
6 |
2 |
13 |
吉林 |
2 |
625.00 |
11 |
3 |
1 |
6 |
23 |
黑龍江 |
0 |
0.00 |
11 |
3 |
6 |
2 |
22 |
上海 |
2 |
122.70 |
10 |
2 |
4 |
3 |
21 |
江蘇 |
4 |
435.00 |
111 |
28 |
11 |
16 |
170 |
浙江 |
1 |
160.00 |
13 |
1 |
21 |
1 |
37 |
安徽 |
0 |
0.00 |
135 |
6 |
12 |
3 |
156 |
福建 |
1 |
30.00 |
70 |
7 |
26 |
8 |
112 |
江西 |
0 |
0.00 |
9 |
3 |
15 |
6 |
33 |
山東 |
0 |
0.00 |
55 |
3 |
39 |
11 |
108 |
河南 |
8 |
1060.00 |
122 |
1 |
37 |
4 |
172 |
湖北 |
1 |
225.00 |
24 |
5 |
5 |
3 |
38 |
湖南 |
0 |
0.00 |
15 |
4 |
10 |
2 |
31 |
廣東 |
6 |
104.44 |
144 |
39 |
42 |
50 |
281 |
廣西 |
0 |
0.00 |
23 |
7 |
6 |
6 |
42 |
海南 |
1 |
210.00 |
2 |
1 |
4 |
1 |
9 |
重慶 |
1 |
2.00 |
5 |
8 |
5 |
3 |
22 |
四川 |
0 |
0.00 |
32 |
23 |
39 |
1 |
95 |
貴州 |
1 |
135.00 |
6 |
10 |
7 |
0 |
24 |
雲南 |
0 |
0.00 |
6 |
9 |
13 |
1 |
29 |
西藏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陜西 |
2 |
7.23 |
98 |
11 |
6 |
0 |
117 |
甘肅 |
3 |
1415.66 |
6 |
4 |
5 |
0 |
18 |
青海 |
0 |
0.00 |
0 |
0 |
1 |
0 |
1 |
寧夏 |
0 |
0.00 |
5 |
7 |
1 |
0 |
13 |
新疆 |
0 |
0.00 |
5 |
1 |
2 |
0 |
8 |
兵團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總計 |
47 |
5934.04 |
1112 |
221 |
384 |
135 |
1899 |
2018年同期 |
79 |
10569.91 |
845 |
326 |
491 |
158 |
1899 |
附件2
2019年1-2月一般行政處罰案件數及罰款金額表
省份 |
案件數 |
處罰金額(萬元) |
北京 |
221 |
960.52 |
天津 |
347 |
2464.46 |
河北 |
1628 |
6721.78 |
山西 |
318 |
3548.07 |
內蒙古 |
222 |
2401.45 |
遼寧 |
137 |
1535.96 |
吉林 |
143 |
1778.34 |
黑龍江 |
96 |
1899.63 |
上海 |
367 |
5402.76 |
江蘇 |
1523 |
13581.92 |
浙江 |
651 |
6495.59 |
安徽 |
338 |
1755.00 |
福建 |
534 |
4075.19 |
江西 |
261 |
2484.96 |
山東 |
1207 |
8099.77 |
河南 |
1175 |
6803.14 |
湖北 |
214 |
2212.73 |
湖南 |
228 |
1944.31 |
廣東 |
2442 |
24225.30 |
廣西 |
305 |
2573.17 |
海南 |
76 |
987.08 |
重慶 |
263 |
1660.51 |
四川 |
940 |
5592.21 |
貴州 |
184 |
2001.91 |
雲南 |
196 |
2006.42 |
西藏 |
0 |
0.00 |
陜西 |
479 |
3183.38 |
甘肅 |
91 |
997.03 |
青海 |
16 |
111.10 |
寧夏 |
68 |
741.35 |
新疆 |
183 |
866.32 |
兵團 |
17 |
126.99 |
總計 |
14870 |
119238.36 |
2018年同期 |
11232 |
87227.70 |
典型案例1
廣東省四會市貞山街道黃家莊黃某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
一、案情簡介
2018年6月19日,廣東省四會市環境保護局接群眾反映,有人在四會市貞山街道黃家莊段綏江河堤邊非法傾倒廢油渣。接報後,四會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四會市打擊固廢工作組、四會市環境保護監測站、貞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赴現場調查,發現約有20噸廢油渣傾倒在貞山街道黃家莊段綏江河堤邊,在黃家莊地段中的一條未填埋的水溝裏有面積約3畝的黑色油狀漂浮物,併發出陣陣惡臭。經四會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對傾倒物現場取樣檢測,以上傾倒物含有酚及廢油,屬於危險廢物。四會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會同水務部門採取應急處理措施,對傾倒物進行清理,共清理出15130kg廢精餾殘渣。
二、查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第一條第二項,犯罪嫌疑人黃某的行為是典型的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行為,且性質極其惡劣。2018年6月19日,四會市環境保護局將案件移送四會市公安局辦理,貞山派出所于當天立案調查。經依法偵查查明:2018年6月19日淩晨3時許,犯罪嫌疑人黃某駕車牌號碼湘U90956罐式貨車到四會市貞山街道姚沙村委會姚沙三村河堤新路黃家莊路段,將車上約20噸廢油渣危險廢物傾倒到該路段一空坑。因涉嫌污染環境罪,2018年7月3日黃某被四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四會市人民檢察院于2018年8月10日批准逮捕。
三、案件啟示
(一)及時鎖定證據,提供重要線索
針對本案傾倒廢油渣是否屬於危險廢物的鑒定,四會市環境保護局在辦理此案過程中,及時會同四會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對傾倒物現場取樣檢測,證實傾倒物質屬於危險廢物,將本案作為污染環境刑事案件進入移送程式。
(二)行政與司法緊密銜接,形成高效震懾力
該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各個部門聯合協同行動,取證、調查的過程,既符合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的要求,又滿足了後期公安、檢察部門刑事案件調查的條件,為今後迅速、有效的打擊此類違法涉刑案件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典型案例2
新疆華電吐魯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篡改偽造2×135MW發電項目煙氣線上監測數據案
一、案情簡介
根據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關於轉辦新疆華電吐魯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凈煙氣數據涉嫌作假問題函》(環西北函〔2018〕49號)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領導批示,2018年7月25日,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組織人員趕赴吐魯番市托克遜縣,與屬地環保局聯合開展調查。現場調查時,該公司2號機組正常運作,1號機組于2018年7月4日停機至今。煙氣自動監控系統(簡稱CEMS)1#、2#凈煙氣線上監測設施正常運作。檢查人員通過調閱該公司CEMS線上監測設施歷史數據,檢查凈煙氣採樣平臺設施發現1#凈煙氣線上監測設施的流速計零點漂移值遠超過誤差±3%標準要求,偏差已超過-15%,已無法正常監測煙氣流速;在1#、2#機組正常運作的情況下,1#凈煙氣線上監測設施2018年5月14日17-18時、5月14日19時至5月15日02時(8小時)、5月15日12時至19時(7小時),共15小時,人為將線上監測數據處於保持狀態;2018年5月13日至5月16日,1#、2#凈煙氣線上監測設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三項參數濃度大小及變化趨勢基本一致,而此時段,2#凈煙氣線上監測設施濕度數據為10%左右,1#凈煙氣線上監測設施濕度數據為1%左右(説明此時1#凈煙氣線上監測設施監測的不是1#煙道中的凈煙氣),新疆華電吐魯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
二、查處情況
根據調查掌握的事實和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聘請的顧問律師出具的案件審查意見,又經總隊案件審議會審議認為該企業的上述行為違法事實清楚、違法證據確鑿,違法行為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第一條第七項,該企業篡改線上監測數據的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
為儘快鎖定犯罪目標,固定犯罪證據,2018年8月2日,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召開案審會當天即依法對該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並立即將涉嫌環境犯罪線索移交自治區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打擊中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三項和第九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規定:共處罰款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
2018年8月10日,托克遜縣公安局對華電環保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托克遜分公司經理杜某、環保設施維修檢測副總經理王某和一名檢修員實施刑事拘留,2018年10月31日,托克遜縣公安局已將該案件移交托克遜縣檢察院。
三、案件啟示
(一)善於依託“兩法”聯動機制,提高辦案效率
新疆華電吐魯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存在主觀惡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從快、從嚴、從重進行查處,並依託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二)善於借助專家力量,確保案件品質
此案中涉及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維護、運作中的很多節點,專業性極強,為增強行政處罰的説服力,在本案中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專門聘請了污染源線上監控設備維護運作方面的專家,並邀請律師幾次參加案審會,從專業性角度和法律角度為本案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典型案例3
嘉興匯通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案
一、案情簡介
2018年5月22日-23日,平湖市環保局對嘉興匯通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現場調取查看2018年4月該公司13輛轎車檢測的監控視頻、檢測報告單及檢測過程數據,發現上述車輛尾氣檢測時存在操作不規範、檢測數據不實情況。平湖市環保局于5月30日啟動立案調查程式,先後約見5名尾氣排放檢驗操作員和管理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筆錄,調取視頻監控13份、書證43份。
二、查處情況
經查明,該公司成立於2016年2月,主要從事機動車檢測,2017年6月取得浙江省品質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具有汽車排氣污染物、汽車排氣煙度檢驗檢測能力,檢驗操作人員均是經過專門培訓且持證上崗。經抽查公司2018年4月對13輛車的排放檢驗情況,發現這些車輛在檢驗當天第一次檢驗操作是規範的,但結果為不合格,為了使得排放檢驗結果合格,檢驗當天第二次操作時,違反規範檢驗操作規定,故意採取“未把氣體流量分析儀的稀釋軟管喇叭口套在汽車排氣管上,直接放在地面上”或“把套在氣體流量分析儀上的稀釋軟管取下了”兩類弄虛作假檢驗操作,致使機動車排放檢測數據不實,公司出具了13份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
《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GB18285-2005)附錄D“簡易瞬態工況法測量方法”中“D.2.3.3.3 氣體流量分析儀”明確規定“氣體流量儀分析儀使用時五氣分析儀採樣管插入排氣管中分析原排放污染物濃度,將氣體流量分析儀稀釋軟管對著排氣管,並留有一定的空隙以保證稀釋後的流量達到規定值,通過氣體流量分析儀的抽氣機吸入車輛排出的全部尾氣和部分稀釋空氣,通過分析得到排氣流量”。企業制定有《汽車檢測用儀器設備操作規程》(HTJ/ZY-CZ-2016)也有同樣規定。
因此,企業上述採取弄虛作假方式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操作,併為此出具排放檢驗合格的虛假檢驗報告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關於“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範,對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並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實現檢驗數據實時共用。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平湖市環保局于8月22日對企業作出43.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案例啟示
(一)善於找到突破口,鎖定案件違法事實
機動車檢測數據專業程度高,及時邀請專家分析檢測報告單及檢測過程數據,從而鎖定可疑檢測車輛,同時查看相應的監控視頻,及時拷貝刻錄光碟讓當事人確認,調取相應的檢驗報告、操作規程予以佐證。
(二)注重調查詢問工作,完成案件辦理
初步鎖定違法事實後,對所有涉及的檢驗操作人員和企業監督管理人員逐一進行調查詢問,讓其確認檢驗視頻監控,查實造假原因,完成案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