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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鄱陽湖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整改情況

2020-01-21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2020-01-21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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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決策部署,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西省開展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鄱陽湖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2018年10月16日,反饋了督察意見。現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鄱陽湖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情況予以公開。

   一、工作進展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西省反饋意見以來,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推動高品質發展為重點,以最大決心、最硬舉措堅定不移推進問題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鄱陽湖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出的54個問題中,需限期整改的44個問題,22個已完成整改,其餘正在整改中;需長期堅持或持續改善的10個問題,均在有序推進中。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位推動抓整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為“雙組長”、多位省委常委和副省長為副組長的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10個專項工作小組,由對應行業、領域的分管省領導擔任組長,分專業、分領域協同推進整改工作;多次召開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整改動員部署會、推進會等會議,聽取整改情況彙報、研究部署和統籌推進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領導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始終把整改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經常調度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實地督導調研重點難點問題,督促各地各部門推動問題整改。

  (二)強化任務分工,壓實責任抓整改。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是本地本部門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照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分解任務,制定了《江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鄱陽湖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對反饋的問題逐個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措施和責任單位,並按要求報送國務院,向社會公開。各地各部門對照《整改方案》明確的任務分工,進行問題導向再強化,整改舉措再實化,組織保障再細化,制定了單個問題工作方案。通過逐項分解工作和任務,逐級傳導壓力和責任,做到整改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具體到崗、落實到人,確保了問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突出重點抓整改。把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與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緊密結合起來,協調推進、綜合治理,以污染防治攻堅的實效推動問題全面整改,以突出問題的解決提升全省生態環境品質。調整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為“雙主任”、6位省委常委和副省長為副主任的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下設10個專業委員會,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堅戰八大標誌性戰役和30個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了責任單位和工作任務,配套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企業承諾與雙隨機抽查、定期調度、約談、領導包案、問題銷號、典型案例剖析、培訓指導、媒體曝光、責任追究等10項制度,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四)推進鄱陽湖治理,緊盯專項抓整改。鄱陽湖水環境問題是中央環境保護專項督察指出的問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省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出臺了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了《2019-2020年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任務清單》,對整改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針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成立了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工業污染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整治、船舶污染整治、水域採砂整治等5個專項整治小組,由分管省領導任組長,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將目標任務項目化、責任化、節點化。2019年,鄱陽湖總磷濃度0.069mg/L,同比下降15.9%。

  (五)開展省級督察,全面督促抓整改。在2017年、2018年完成第一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基礎上,2019年12月,省委、省政府組織6個督察組對6個設區市開展了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重點聚焦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重點盯住“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和“平時不作為、急時一刀切”等生態環保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重點盯辦漠視群眾利益和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重點督察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督察期間全程立查立改、即查即糾、查實即問責,進一步增強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和履職意識,推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六)強化督導調度,嚴格銷號抓整改。建立完善跟蹤督辦機制,從省直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專班,採取挂圖作戰、專案盯辦、跟蹤問效方式推動問題整改。制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督導調度制度,每月定期調度整改進展情況,對整改推進不力、進度明顯滯後、問題仍然突出的,視情予以函告、通報、約談和移交線索問責。嚴格督察問題整改銷號管理,按照“屬地管理、領域監管、實事求是、序時管理”的原則和“初審、申請、核實、公開、核準、問效”的程式,嚴格銷號標準,實行臺賬管理,對賬銷號落實。

  (七)加強宣傳引導,曝光問題抓整改。成立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宣傳報道小組,制定了《宣傳報道方案》。在江西廣播電視臺、江西日報、省政府網站設置專欄,每週至少2次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宣傳報道。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我省在“一台一報一網”共發佈整改工作相關報道1552條,其中電視報道219條、報紙報道685條、網路報道648條。通過正面引導、反面曝光,真實反映情況,讓整改工作在陽光下進行,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整改、監督整改,形成加快解決問題、推動整改的工作合力。

  (八)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機制抓整改。堅持從完善制度機制入手規範督察工作。參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産必須管環保”要求,制定了《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責任,健全了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及問責制度。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實督察責任。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推動高品質發展為重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各級責任,傳導工作壓力,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聚焦督察問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對標黨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防控環境風險為底線,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八大標誌性戰役、30個專項行動為抓手,突出重點、系統謀劃、精準施策,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行政手段,持續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紮實推進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改善生態環境品質,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持續推進整改,鞏固督察成果。堅持治理和保護修復並重、整改問題與建立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並舉,以釘釘子精神持續推進整改工作。注重跟蹤問效,抓好鞏固提高,對已完成整改、需長期堅持的,及時跟蹤問效,防止認識“弱化”、思想“疲化”、問題“反彈”;對正在推進整改的,強化督導檢查,公開整改進展。

  (四)規範督察工作,推進問題整改。學習宣傳《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自覺規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堅持“堅定、聚焦、精準、雙查、引導、規範”原則,查重點問題,督立行立改,察責任落實,建長效機制。加強督察反饋、移交移送,強化精準問責、有效問責,切實提高省級督察效率和震懾力,全力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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