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生態環境廳為加快推進疫情期間項目建設落地,壓縮審批時間,近日向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陜西省第一批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項目目錄(試行)》(以下簡稱《目錄》)的通知,涉及的十四大類39小類項目,原則上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但不免除建設單位應當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據悉,十四大類項目涉及畜牧業、農副産品加工業、通用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儀器儀錶製造業、房地産等,39小類項目包括房地産行業中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及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公共設施管理業中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儲運及轉机站、公共廁所;綠化、環衛、市政等道班房等。
根據規定,各市(區)生態環境局要加強對列入《目錄》項目日常監督管理,督促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及運作過程中遵守國家及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要求,採取切實有效的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措施,避免或減輕項目在建設及運作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並自覺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管。
另外,各市(區)生態環境局在試行過程中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需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和建議,省生態環境廳將根據情況進一步調整完善。
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