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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2019年12月26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的公示(核與輻射)

2019-12-27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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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9年12月26日我部擬對1個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繫電話:010-66556351、66103074  
  傳    真:010-66103078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生態環境部核電安全監管司
  郵    編:100035
  一、擬批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連結)

1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選址階段)

海南省昌江縣海尾鎮原塘興村

海南核電有限公司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位於昌江核電廠址內,東側緊鄰1、2號機組。廠址東北距海口市約160km,東南距三亞市約150km。工程擬建設兩台“華龍一號”核電機組。工程總投資約394億元,其中環保設施投資總額約為7.68億元。

(1)工程建設期間,將採取覆蓋、定期灑水等措施降低粉塵影響;對生活污水、生産廢水進行處理後達標排放;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處理,在施工區域建設危險廢物貯存庫集中存放並由相關方定期回收處理;在電廠建設後期,將對廠區進行人工綠化和景觀恢復。

(2)運作期間主要環境影響包括溫排水的環境影響、化學物質排放以及生活污水排放等。經論證,溫排水造成的溫升影響滿足現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運作期間排出的余氯等化學物質很少,將進行嚴格控制,並達標排放;生活污水和生産廢水等經過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

(3)核電廠正常運作和選址假想事故對公眾個人造成的最大劑量和公眾集體劑量遠小于標準限值;固體廢物、液體廢物、氣體廢物的排放低於國家標準限值;對於超設計基準事故,本工程設置了完善的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措施。

(4)本工程已經取得發展改革委、海南省人民政府等部門的相關批文。

建設單位在前期工作中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公眾參與工作,包括問卷調查、公眾座談會,徵集各方意見與建議。建設單位先後通過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中國核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華能核電開發有限公司網站、《國際旅遊島商報》和現場村鎮張貼等方式進行了公示。建設單位單獨編制了公眾參與情況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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