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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生態環境部關於陸豐油田群區域開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公示

2021-01-18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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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陸豐油田群區域開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 編:100006

序號

項目

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

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聯繫電話

1

陸豐油田群區域開發項目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海油研究總院有限責任公司

本項目擬新建1座水下生産系統LF22-1SPS(設置4口生産井)、2座各設有100人生活樓的鑽採生産平臺LF15-1 DPP平臺(設置16個井槽,其中10口生産井、3口注水井、預留3個井槽)LF14-4DPP平臺(設置24個井槽,其中12口生産井、6口注水井、預留6個井槽);鋪設4條海底油氣水混輸管道(從LF22-1 SPS至LF15-1 DPP,2條,長約19公里;從LF15-1 DPP至LF14-4 DPP,1條,長約25.88公里;從LF14-4 DPP至LF13-2 DPP,1條,長約24公里);鋪設1條海底電纜(從LF14-4 DPP至LF15-1 DPP,長約25.88公里)1條海底臍帶纜(從LF15-1 DPP至LF22-1 SPS,長約19公里);並對依託的LF13-2 DPP進行適應性改造。

 

水環境:本項目對海洋水質的影響主要來自於施工期水基鑽井液、鑽屑,海底管道、電纜挖溝産生的懸浮泥沙,平臺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造成的影響。施工期鑽完井産生的水基鑽井液、鑽屑經處理達標後排海,不滿足排放要求的水基鑽井液、鑽屑及油基鑽井液經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船舶含油污水排入接收設施或處理達標後排海。運營期新建平臺處理後的生産廢水、生活污水達標後排放。食品廢棄物經處理達標後排海,其他生活垃圾和生産垃圾經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2)海洋生態:鑽井液、鑽屑排放及海管鋪設産生的懸浮物對魚卵、仔稚魚、底棲生物、游泳生物和水體中浮游動植物生長與繁殖産生一定的影響。建設單位將採取增殖放流和漁業資源養護等措施降低對漁業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3 環境風險:針對本工程管道破裂溢油、船舶碰撞事故等潛在環境風險,採取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在鑽臺、鑽井液池和鑽井液工藝室等場所設置通風系統和烴類氣體探測器;輸油作業時設專人值班監視;平臺裝備火焰和氣體探測器,發生異常及時報警;油氣傳輸體統主要設備和管道設置報警系統和安全泄壓保護裝置;平臺設置助航標識燈、平臺標誌牌燈防止船舶碰撞。發生溢油事故時,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及時清理溢油並報告相關政府部門。

010-6564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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