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 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連結) |
1 |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 |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位於海南省昌江縣海尾鎮 |
華能海南昌江核電有限公司、海南核電有限公司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位於海南省昌江縣海尾鎮原塘興村。廠址東北距海口市約160km(直線距離,下同),東南距三亞市約150km,西南距東方市約48km,東距儋州市約71.9km;東南距昌江縣城約27km;東北距海頭鎮約7.5km,西南距海尾鎮約9.6km。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採用自主化三代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技術(“華龍一號”技術融合方案),建設兩台百萬千瓦核電機組,參考設計項目為福清5、6號機組。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項目直接和間接用於環境保護的費用約19.27億元,約佔項目計劃總投資的5%。 |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運作期間溫排水對廠址附近海域的海洋生物影響很小,為減輕海域排水工程實施對海域II類紅線保護區及珊瑚礁分佈區的影響,優化後的海域排水工程採用近岸段盾構隧洞+轉換井+水下沉管的工程方案,不會佔用近岸珊瑚礁分佈區域,對海域II類紅線區的保護目標基本沒有影響。運作期間排出的余氯等化學物質很少,將進行嚴格控制,並達標排放。生活污水等經過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正常運作和設計基準事故對公眾個人造成的最大劑量遠小于標準限值。固態、液態、氣態流出物經過三廢系統進行處理後,進行集中處置或達標排放,其影響遠低於國家標準限值。 施工建設過程將採取覆蓋、定期灑水等措施降低粉塵影響;對生活污水、生産廢水進行處理後達標排放;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處理,在施工區域建設危險廢物貯存庫集中存放並由相關方定期回收處理;在電廠建設後期,將對廠區進行人工綠化和景觀恢復。 |
根據相關法規標準的要求組織開展了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工程建造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包括建造階段環境影響評價資訊公開、徵求意見稿公示、問卷調查。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