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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2021年4月13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核與輻射)

2021-04-14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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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1年4月13日我部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3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電話:010-65646092、65646067
  傳  真:010-65646094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生態環境部核電安全監管司
  郵  編:100006

序號

文件名稱(批復文件全文連結)

文號

發文時間

1

關於秦山第二核電廠3、4號機組乏燃料貯存系統改造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http://www.mee.gov.cn/zcwj/haqjwj/)

環審〔2021〕32號

2021-04-13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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