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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通報優化執法方式第一批典型做法和案例

2021-04-03

202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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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將其作為引導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的總綱領、推動執法制度機制創新的總抓手,指導各地進一步明確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規範執法工作,切實提高執法效能。
  一是進一步加強現場檢查的計劃性和規範性。天津優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與專項行動、正面清單制度有機結合,實現一次執法,全面查清。寧夏銀川印發《銀川市生態環境系統涉企執法備案管理辦法》,加強現場執法的計劃協調,避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山東出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現場工作規程和操作手冊,明確標準化執法流程和要點。北京按照行業類別編寫排污許可證證後執法檢查指南,梳理更新移動執法系統執法清單,進一步規範排污許可執法。
  二是進一步提高執法的精準性和科學性。江蘇印發《江蘇省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執法應用辦法(試行)》,內蒙古、貴州等建立“監控平臺巡查、市縣核查、省級督查”監管機制,廣西結合轄區地形特點充分發揮無人機的“空中偵查兵”作用,推動非現場監管模式逐步走向制度化。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展改革委修訂印發《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江蘇創建“環保臉譜”管理系統,浙江杭州開展“環保碼”試點工作,對企業進行直觀分級評價並綜合大數據及時推送問題預警和違法線索,推動分類監管模式逐步走向智慧化。
  三是進一步強化執法協調聯動機制。江蘇印發《關於加強設區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工作的意見》,四川成都監測站和執法支隊聯合舉辦“測管聯動協同”大練兵活動,強化監測與執法聯動。天津在排污許可專項執法中根據管理部門線上審核提供的問題線索開展現場檢查,強化監管與執法聯動。上海青浦、江蘇吳江和浙江嘉興開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生態環境聯合執法,青海海東和甘肅蘭州開展湟水河、大通河流域聯合排查,強化區域執法聯動。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公安廳、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涉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案件辦案指南》,強化兩法銜接機制。上海引入第三方市場化環保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污染源第三方輔助監管,有效解決基層監管資源及專業技能不足的困擾。
  四是進一步健全執法普法制度。北京多措並舉幫助企業解決自主環保驗收“痛點”,上海金山區形成“一查二勸三改四罰五公開”的“五步法”,河南通過企業服務日面對面回答企業關於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重點關注,廣東佛山推出的“環保夥伴計劃”獲評佛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培育項目。
  此外,浙江杭州、江蘇南通、廣西桂林、貴州六盤水、福建泉州、湖北宜昌等地生態環境部門以《指導意見》為指引,利用自動監控、用電監控、視頻監控、無人機執法等多種監管手段,構建非現場數據關聯分析、違法預警到現場執法的完整閉環,通過精準投放執法資源,既做到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也集中力量打擊了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特予表揚。有關典型案例如下:
  一、浙江杭州通過“環保碼”非現場執法查獲環境犯罪案件
  2021年3月3日,杭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通過智慧分析鎖定線索,非現場執法查獲一起“重點排污單位干擾自動監測設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犯罪案件。
  新年伊始,杭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例行打開“環保碼”平臺查看排污企業告警“情報”。在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杭州某造紙企業線上監測pH、總氮數據在前日淩晨超標後迅速回落,同時排放流量加大。執法人員立即回溯視頻監控錄影,顯示多名員工相互配合在排污口、線上監測站房進行插拔採樣管、閒置監測探頭等操作,致使線上數據失真,以此掩蓋超標排放事實。3月3日,兩級生態環境、公安聯合執法開展收網行動。為防止串供,到現場後公安機關立即控制相關人員,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四組執法人員同時開展調查詢問。在鐵證面前,相關嫌疑人吳某某、葉某某對其干擾線上監測設備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本案已移交公安機關,主要嫌疑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二、江蘇南通治污設施用電量連續23小時為零被處罰案件
  2021年1月17日,江蘇省南通市生態環境局破獲一起以用電監控數據作為處罰依據的案件。根據某企業治污設施用電量連續23小時數值為“0”的線索,生態環境局最終認定該行為屬於“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行為,並予以立案處罰。
  2021年1月16日,生態環境部門監控中心發現了一條異常數據,南通市通州區某企業治污設施用電量連續23小時數值為“0”,但在此期間,該企業的生産設備卻運作正常。監控人員立即將相關線索轉交屬地。隨後,南通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趕赴該企業,開展現場核查。執法人員通過將數據分析時段拉長、數據變化前後對比、配電櫃佈局分析、觀看視頻監控等方式認定,該企業在本案件中無主觀故意情形,主要問題是沒有嚴格執行巡檢制度,未能及時發現設施斷電情況。由於該企業主要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所以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屬於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行為。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已依法對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三、廣西桂林利用無人機查獲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案件
  廣西生態環境部門充分利用無人機具有不受空間與地形限制、機動性好、巡查範圍廣、發現問題及時等特點,幫助克服執法隊伍人員少、執法任務重、地形地貌複雜、交通工具缺乏等困難,彌補傳統偵查手段的不足,有效助力非現場執法。
  2020年7月5日,廣西生態環境廳、桂林市生態環境局同時接到“桂林市某縣一養豬場旁有人生産化工危險品、填埋毒渣”的舉報。接報後,廣西生態環境廳、桂林市公安機關、桂林市生態環境局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組在距離養豬場300米的地方隱蔽起來,操控無人機升空,接近偵察地點。很快無人機傳送回企業車間佈局、人員、車輛進出等情況,顯示企業産生的化工廢渣只用袋子簡單包裝後就地填埋在廠內土坑,土坑未做任何防滲漏措施。生態環境部門掌握了第一手真實的數據與資訊後,迅速開展現場固定填埋危廢的證據採集、妥善封存固體廢物等工作,並委託第三方分析檢測,結果顯示廢渣屬於危險廢物。2020年7月17日,公安機關依法對該案立案偵查。
  四、貴州六盤水通過平臺異常報警資訊查處企業私設暗管非法排污案件
  2021年1月18日,執法人員在平臺上查看貴州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平臺發出的自動監測數據異常報警資訊時發現,六盤水市某煤礦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廢水流量長時間恒值為零,且期間內廢水累計排放量不足0.1噸。調取排口視頻顯示,排口也無污水排放。對照企業生産情況,執法人員判斷該煤礦排水可能存在異常。
  2021年1月20日,執法人員在該廠週邊檢查時發現該煤礦處於生産狀態,六個污水處理池中有兩個污水處理池正在進水,其餘四個水池處於空置狀態,廢水排口未排放。執法人員再度調閱監控視頻及自動監測數據,計算煤礦礦井水準衡,初步判斷該礦存在私設暗管、礦井廢水從沉澱池引出、未經總排口直接外排環境的違法行為。經調查核實,當地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五、福建泉州利用煙氣自動監控數據查處陶瓷企業超標排污案件
  2021年1月7日,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資訊中心日常調閱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時,發現某家陶瓷企業乾燥塔煙氣自動監控數據持續超標,及時將該異常情況轉報執法大隊內坑中隊。執法人員立即趕往現場核查,查處了1家陶瓷企業夜間時段違法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案件。
  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發現,該陶瓷企業乾燥塔噴淋脫硫設施外面迴圈水管有損壞阻塞,未能有效水噴淋脫硫,導致乾燥塔産生的二氧化硫超標排放。自動監控數據顯示:前一天晚上18點到次日淩晨5點時段內,該企業乾燥塔二氧化硫折算濃度時均值持續超標11次,最高達90.999mg/m3,超過《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限值的0.82倍。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企業的超標排污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六、湖北宜昌破獲非法篡改自動監控數據超標排污案件
  湖北省生態環境部門充分利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綜合管理平臺和省級污染源智慧監控系統,積極探索“網際網路+監管”模式,同時開創司法鑒定輔助破獲監控數據造假案件的新方式,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緊密銜接。
  2019年10月16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會同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對湖北某公司進行調查,發現該公司1#廢氣排放口線上監控系統工控機在8月15日至9月11日被人為設置顆粒物排放濃度固定值為10毫克/立方米,且控制在±5%範圍內波動。經現場同步取樣監測,該公司2#廢氣排放口顆粒物實際基準排放濃度為73毫克/立方米,超標1.43倍。鋻於該公司已涉嫌以篡改數據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廢氣,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連夜依法查封了該公司3套煙氣污染源自動監控儀器及站房,扣押了1#和3#煙氣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工控機,並責令其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10月17日,湖北省環境執法監督局將扣押的工控機送至湖北軟體評測中心進行司法鑒定。《初步鑒定報告》認定,該公司模擬造假煙氣自動監控數據,涉嫌破壞電腦資訊系統刑事犯罪。同年11月27日,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移交當地公安機關。2020年12月30日,經人民法院一審判決,2名當事人犯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和拘役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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