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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生態環境部系統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一封信

2021-11-26 來源: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

2021-11-26 來源: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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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生態環境部系統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一封信
尊敬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
  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條例》是國家監委制定的第一部監察法規,是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監察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條例》按照職權法定原則,進一步明晰監察職責邊界和措施使用規範,推進監察機關依法充分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其中,《條例》規定的監察機關有權管轄的101個職務犯罪罪名,既是監察機關調查職務犯罪的責任清單,也是對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履行職責的底線要求和負面清單。
  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掌握《條例》對權力的約束和邊界,做到敬畏紀法、尊崇紀法,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領導幹部要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學習好、宣傳好、使用好《條例》,通過自學、理論中心組學習、開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掌握《條例》內容、明晰底線清單,推動所轄範圍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共同遵法、守牢底線。普通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自覺學習掌握《條例》內涵要求,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增進自覺、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砥礪初心,為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提供支撐保障。
  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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