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固定污染源廢氣中含硫有機化合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甲硫醇等8種含硫有機化合物的氣袋採樣-預濃縮/氣相色譜-質譜法。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和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固定污染源廢氣 甲硫醇等8種含硫有機化合物的測定 氣袋採樣-預濃縮/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0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