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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國家機動車環保技術法規專家委員會委員問題的復函

標準號:科技標準司

2006-10-31 實施

2006-10-3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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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科函〔2006〕78號


  
南昌摩托車品質監督檢驗所:
  
  你所《關於推薦黃志強同志擔任國家機動車環保技術法規專家委員會委員的請示報告》(昌摩檢〔2006〕005號)收悉,經研究,同意由黃志強同志接替孔國初同志擔任國家機動車環保技術法規專家委員會委員。
  
  特此函覆。

 

  國家環保總局科技標準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環保 機動車 技術法規 委員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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